自從改革開放以後, 農村大量人口遷往城市, 他們長期在城市工作、生活、居住, 甚至落戶。 因此, 這樣以來就導致農村出現大量被閒置的土地, 使得農村土地資源出現巨大的浪費。 如今國家為更好地發展農村經濟, 提高其土地利用效率, 加強了對農村土地的治理 , 一些違規用地將會被集體收回, 然後進行重新分配。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避免造成農村土地資源的浪費, 提高土地利用率, 從而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以下這四種情況的土地將會被收回:
一、長期撂荒的耕地
近年來, 農村勞動力人口流失非常的嚴重, 導致農村大量耕地被長期撂荒。 加上很多農民進城後, 再也不願意回老家種地了。 因此就造成了農村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 如今國家為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加大了對農村土地的管理力度, 未來那些被長期撂荒的耕地將有可能會被村集體回收。
二、違規使用的宅基地
違規使用宅基地的行為肯定是不被允許, 如果被政府有關部門發現, 將可能會面臨處罰。 因此, 村集體是有權力回收這類型宅基地的。
三、農民進城落戶後遺留下來的宅基地
根據現行的土地管理辦法,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 而農民只是享有使用權。 農民進城落戶後就再也不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了, 因此村集體在其房屋自然坍塌後, 有權收回其宅基地的使用權。
四、無人繼承的宅基地
無人繼承這種情況一般多發生在農村五保戶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