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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陽市紀委通報一起騙取扶貧資金案 城步縣委副書記等多名幹部受處分

4月19日, 湖南邵陽市紀委向全市發出正式通報, 透露該市城步縣丹口鎮洞旺公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騙取財政扶貧資金108.8萬元。

在查實有關問題後, 捲入此案的有關黨員幹部受到嚴厲處分, 另有部分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報稱, 2014年, 個體老闆侯建勇勾結他人偽造某公司文書, 入選城步縣招標代理機構庫, 並與該縣丹口鎮政府簽訂了洞旺公路工程的招標代理合同, 該鎮白水洞村原黨支部書記李德平以串通投標方式, 中標洞旺公路工程項目, 由於城步縣有關部門和幹部履職不力, 各環節監管形同虛設, 導致該項目成功騙取財政扶貧資金108.8萬元。

2016年初, 國家審計署在對湖南省農林水專項資金和扶貧資金審計中, 發現前述問題線索, 省委、省紀委主要領導對此作出重要批示後, 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 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全面調查。

今年2月23日, 市紀委常委會議根據調查情況和上級要求, 對11名相關責任幹部進行了追責。

城步縣委副書記、原常務副縣長、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長楊映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丹口鎮黨委書記、工程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長彭樹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丹口鎮黨委委員、政協聯工委主任、專案負責人孟坤吉受到撤銷黨委委員職務處分, 免去其政協聯工委主任職務, 按副主任科員確定其工資待遇;

丹口鎮幹部廖廷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縣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哲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調離縣交通局工作崗位;

縣交通局分管副局長肖愛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行政撤銷主任科員職務, 按副主任科員確定其工資待遇;

負責該工程管理的縣交通局職工王恒旋受到行政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縣人大正科級幹部、縣審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肖益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縣審計局原黨組成員肖輝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縣審計局專案主審夏玉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縣審計局覆核人員王娥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邵陽市紀委的通報剖析了案件的原因, 認為本案暴露出有關業主單位、業務主管部門、工程審計結算部門思想不重視, 工作不到位, 履職能力不足, 制度落實不力, 應管未管、應監督未監督、應到現場不到現場, 充當老好人, 怕得罪人, 被用心不良人員牽著鼻子走, 令人震驚, 發人深省。

市紀委通報指出, 本案表明, 在扶貧工程項目的監管環節中, 部分幹部一是思想認識存在嚴重偏差, 好人“好人”思想作祟, 不想得罪人, 未嚴格對照設計要求進行驗收, 造成施工單位偷工減料、虛增工程量的問題出現;二是工作能力不足、監管不力, 嚴重失職。 監管者對工程項目設計要求不瞭解, 認為只要不貪污受賄則無事, 導致專案資料嚴重失真, 是典型“稻草人”;三是制度規定流於形式, 相關規程形同虛設。 考察招標投標的代理機構資格審核程式不落實, 工程監理制度不落實, 安排工程管理人員無資質。

邵陽市紀委通報說, 此案的發生再次警示, 在反腐高壓態勢下, 依然有些部門和個人, 膽大妄為、頂風作案, 將貪婪的黑手伸向扶貧資金和專案,

嚴重破壞扶貧項目的順利實施, 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

通報表示, 紀委要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一是必須堅持挺紀在前, 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二是必須強化監督管理, 確保脫貧民生領域監督全覆蓋。 三是必須堅決懲治腐敗, 對發現的突出問題快查嚴處。 四是必須加大問責力度, 對問題嚴重頻發的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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