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華瑤族自治縣財政局制定出臺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操作規程, 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管理, 確保整合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
一是抓好源頭管控。 在預算指標系統中設立“涉農整合資金”名目, 專項歸集上級下達和本級安排的涉農整合資金, 確保“多個管道引水, 一個龍頭放水”。 資金歸集後, 縣統籌整合資金辦公室(簡稱縣資金辦)匯總將資金資訊報送縣統籌整合專案辦公室(簡稱縣專案辦)。
二是認真編制方案。 縣專案辦根據全縣脫貧攻堅規劃和涉農資金總量,
三是規範資金審批。 專案主管部門根據全縣年度專案實施方案, 提出資金指標申請, 填寫《江華瑤族自治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指標下達審批表》, 經縣項目辦、縣資金辦、常務副縣長審批後, 向縣財政局預算股申請資金。 四是及時下達指標。 預算股根據專案主管部門送達的《江華瑤族自治縣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指標下達審批表》和年度實施計畫, 通過指標系統及時將專案資金指標下達至專案主管部門;國庫局及時將用款計畫下達到項目主管部門。
五是加快資金支付。
六是明確內部職責。 預算股負責涉農資金歸集及指標下達, 並將資金指標資訊報送資金辦;經建股負責農村村組道路和村級服務平臺建設資金審批;綜改辦負責農村飲水鞏固提升資金審批;社保股負責危房改造、社會保障資金審批;農財股負責產業扶貧、實用技術培訓、生態補償資金審批;監督股負責開展涉農資金整合使用專項檢查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