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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舉辦“法治海洋”專題培訓班

4月17日-20日,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在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舉辦“法治海洋專題培訓班”。 沿海市、縣(區)海洋部門從事法制工作的業務骨幹以及廳機關和廳屬事業單位有關同志共65人參加了培訓。

李鋼生副廳長出席開班式並做了動員講話。

李鋼生在動員講話中指出, 組織開展“法治海洋”專題培訓班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海洋“七五”普法規劃要求, 深入推進海洋系統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重要舉措, 對進一步提高廣大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我省海洋經濟再上新臺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目前, 我省對海洋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的要求高、任務重, 要做到有序、合規、正當、高效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海洋, 關鍵是要依法管海用海, 用法治的手段推進海洋經濟的發展。

李鋼生要求,

參加培訓的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要充分認識“法治海洋”專題培訓的重要性, 在思想上真正樹立“法治海洋”的意識, 進一步凝聚法治共識, 強化使命擔當, 認真完成學習任務;要珍惜機會, 安下心來, 認真聽講;要結合實際, 對標看齊, 查找短板;要虛心請教, 認真思考, 確保學有所獲;要遵規守紀, 注意安全, 樹立福建海洋人良好形象。

此次培訓, 浙大海洋學院邀請了張善坤、陳鷹、馬光和全永波4位理論知識淵博、實踐經驗豐富的專家, 為大家講授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法治保障、海洋漁業政策法制與領土安全、海洋生態法治建設和海洋中國等四個專題, 並針對浙江海洋經濟和海洋文化建設開展了業務拓展學習。

通過老師講解和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學員們充分瞭解了我國海洋漁業政策法制與領土安全現狀, 領會了海洋生態法治建設的內涵和要求, 學習了浙江省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經驗和做法, 提升了加強海洋綜合管理和藍色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理論水準, 進一步提高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促進我省海洋經濟再上新臺階的能力。 此次培訓, 參訓學員普遍表示收穫很大、受益匪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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