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拍案)她先後與兩人發生婚外情,邀約老情人“廢了”新情人”

2017年4月7日, 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梁小興故意殺人一案。 開庭前, 筆者在常州市看守所見到了梁小興, 她說“能不能讓我打個電話給我老公雷星明(化名),

春天一會兒冷一會兒熱, 讓他給娃娃穿衣服注意點……”梁小興口中的“老公”雷星明, 正是這起殺人案的被害人。

本案被告人梁小興

深夜發生的血案

2014年9月16日淩晨2時許, 江蘇省常州市湟裡鎮後坊村的石壩頭橋上人頭攢動,

民警放下長梯至河岸, 被害人的侄子小雷順著梯子下去, 用毯子將躺在河岸邊渾身濕漉漉血淋淋的叔叔雷星明裹了起來。 繩子一頭捆住雷星明, 另一頭拴住小雷, 民警在橋上奮力向上拉繩索, 叔侄二人被吊上橋來。 解開毯子, 所有人驚呆了:雷星明頭部有幾道深深的口子, 皮肉翻開, 臉部血肉模糊, 兩隻眼球爆裂……

120救護車到了, 人們七手八腳把雷星明抬上車, 救護人員喊道:“有家屬嗎?”有個女人湊過來:“我是他老婆, 跟他一起去。 ”這個女人就是本案被告人梁小興。 雷星明被送到常州市第三人民醫院, 因救治及時保住了性命, 但雙眼已完全失明。

雷星明向警方描述了當晚的遭遇:2014年9月15日晚上, 他和梁小興看完電視就睡了。

睡夢中感覺有人用東西打他頭, 他看到兩個蒙面男子站在床邊, 其中一人用刀子刺中了他眼睛, 後他被床單裹住並被捆起來。 憑著對周邊環境的熟悉, 他覺得自己被抬到家旁邊的小橋上, 身上還被人捆上了塊狀物體, 隨後被扔到河裡。

雷星明在常州市武進區某採石場打工, 身強力壯且水性好, 加之求生欲強, 最終掙脫床單及綁在身上的鐵塊遊上了岸。 他忍著劇痛在岸邊趴了一個多小時, 直到聽見侄子和梁小興的呼喊, 他才哭喊出來。 小雷說:“嬸嬸半夜找我說, 叔叔被人害了, 我就跟她到了河邊, 看到叔叔躺在河岸上, 我撥打110報了警。 ”

雷星明脫離生命危險, 梁小興日夜守護丈夫身邊。 在外人看來, 她是個賢妻。

嫌疑人相繼落網

常州市武進區公安局刑警大隊辦案人員認為, 被害人雷星明是外來打工者, 並不富裕, 沒啥財產, 作案現場門窗完好無損, 兇手沒拿走屋內任何財物, 而且行兇的目標很明確:暴打、挖眼、沉河, 就是要置他於死地, 所以第一考慮是情殺, 第二考慮是仇殺。

隨著調查的深入, 梁小興引起了警方懷疑:她是現場第一目擊者, 丈夫慘遭橫禍, 自己卻毫髮無損, 而且從雷星明的陳述中也看不出梁小興的存在, 整個過程中她似乎是個局外人, 她是怎麼躲過一劫的?案發當時她在幹什麼呢?

梁小興被警方傳訊, 她陳述自己當晚睡得比較沉, 意識模糊。 後來醒了, 看到兩個人在床邊, 拿刀威脅她, 她不敢出聲。 直到雷星明被那兩人從家中綁走,

她才得以脫身去找雷星明的侄子小雷。

梁小興陳述時眼神慌亂, 閃爍其詞, 這進一步加重辦案員警的懷疑。 辦案人員決定對梁小興手機通話記錄進行查詢, 發現案發前她與一名叫王玉林的外地男子聯繫密切。 王玉林在案發前不到一個月來到梁小興暫住地湟裡鎮租房居住, 並在事發當天離奇失蹤。 結合現場證據分析, 王玉林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迅速行動, 於案發當天下午在常州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快捷酒店內將正準備潛逃的王玉林抓獲歸案, 發現其隨身銀行卡在當日上午取款5000元, 其手機在案發前後與一個叫張仁斌的人頻繁通話。 經審訊, 王玉林承認張仁斌是同案犯, 5000元是事先與張仁斌談好的報酬。

此時,張仁斌已畏罪潛逃,警方立即對其網上追逃。2015年4月24日,在雲南警方的配合下,張仁斌在雲南省昭通市被抓獲歸案。

邀約老情人“廢了”新情人

王玉林,1981年8月出生,自幼喪母,由姐姐帶大,姐姐說弟弟從小膽小怕事,小時候不會打架,很聽話,她不敢相信他會殺人。現年36歲的王玉林小學畢業就外出打工,案發時其兒子13歲,女兒10歲,妻子在老家帶娃種地,夫妻之間沒有矛盾,感情正常。

而梁小興口口聲聲稱之為“老公”的被害人雷星明,其實並不是她的合法丈夫,而是她的男友。梁小興的丈夫李曉剛是王玉林的表哥,兩人結婚已十多年,有一兒一女,梁小興說在家種地太累,於是外出打工,留下丈夫在家種地並陪伴孩子。

2012年,梁小興跟隨王玉林到浙江打工。梁小興大王玉林6歲,同為一個人漂泊在外,加之親戚關係,兩人聯繫比較多,逐漸有了男女私情。2013年春節後王玉林回浙江打工,梁小興來到江蘇常州打工,倆人也沒再聯繫。

2014年4月,二人斷絕來往一年後,王玉林接到梁小興電話。梁小興告訴他,自己在常州和雷星明同居,但雷星明經常打她,並不同意分手,聲稱若梁小興分手,他就去梁小興老家害其兒子。她說只有將雷星明的眼睛弄瞎把他扔進河裡,她才能離開他。最初,王玉林還有些法律意識,說這個忙不能幫,拒絕了梁小興的請求。

6月,梁小興趕到浙江找到王玉林。一天,倆人在一起時,雷星明給梁小興打來電話,口氣兇狠地下了命令:“不回來就搞死你全家!”無奈,梁小興只得回到常州。

煞費苦心實施犯罪

梁小興對王玉林說,“要找個人幫忙,姓雷的勁可大了,回頭別沒搞倒他,你倒小命難保。”王玉林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到哪裡找幫手?一日,他走進一家彩票門店,遇到一人在向營業員詢問買彩票事宜,聽口音像是雲南人,於是上前套近乎。

對方就是本案另一名被告人張仁斌,1986年6月生,小學文化,剛到常州打工不到一個月。當天王玉林請張仁斌喝酒聊天,因為心裡有鬼,王玉林沒告訴對方自己真實姓名,而是隨口編了一個“王洪”。

接下來幾天,王玉林連續請張仁斌喝酒,張仁斌還認了他當大哥。交往一周後,王玉林向張仁斌說出了“心裡話”:“女朋友被一個男的搶去了,這男的是混社會的,你幫我個忙,一起把那個男的搞掉。”張仁斌當場拒絕。

十天后的一個晚上,王玉林又請張仁斌喝酒,並將張仁斌送回住處。一進門,王玉林“撲通”跪在張仁斌面前:“你不答應幫我這個忙,我就不起來!”張仁斌拉起大哥並拍胸脯答應幫他忙。王玉林提醒張仁斌他們要“搞”的那個男的個子大,需要先將他打暈再將其弄瞎扔到河裡才算完事,同時承諾事成之後給張仁斌5000元。

2014年9月16日晚,梁小興特意多做了幾個菜。就著菜,雷星明多喝了幾口酒,之後看了會兒電視就睡了。梁小興沒將捲簾門拉到底,而是留個縫。午夜時分,伴著雷星明均勻的鼾聲,她撥通了王玉林手機:“他睡著了,可以進來了!”王玉林和張仁斌手提事先準備好的鋼管,進了梁小興家。

王玉林將沒上鎖的捲簾門往上抬了抬,鑽了進去,張仁斌尾隨其後。借著屋裡電視螢幕的亮光,二人見雷星明呼呼大睡。梁小興翻身下床站在一邊,張仁斌舉起鋼管朝雷星明頭部砸去,王玉林也掄起鋼管砸了下去,並掏出小刀直捅雷星明雙眼,隨後又拉下床單,三人將雷星明裹起來打個結,由梁小興帶路來到小河橋上,她搬來鐵塊塞進床單,王玉林、張仁斌將雷星明拋入河中。之後,王玉林、張仁斌回到各自暫住處,梁小興去找小雷。

第二天早上6時許,王玉林與張仁斌在銀行自動取款機處取出5000元,張仁斌拿上潛逃雲南。張仁斌說,直到開庭才知道他叫王玉林,“這個朋友真不該交,害了自己不說,最傷害的是父母親,辛辛苦苦拉扯我長大,給我造了樓房,等我帶個兒媳婦回家好好過日子。這下全完了!”

懷孕也難逃法律制裁

當初跟王玉林說要除掉雷星明的時候,梁小興就知道自己懷上了雷星明的孩子。她明白,如果等孩子生下來,雷星明就更不可能放她走。她曾在電視裡看到過女人懷孕、分娩或哺乳期法律有特殊照顧,在下決心除掉雷星明的那一刻,她就想到了肚子裡的孩子,能幫她逃脫法律的制裁。她必須有效利用這個“緩衝期”完成計畫,所以她急切地趕到浙江向王玉林求助,謀劃操縱了這場兇殺案。

警方向梁小興出示拘留證,梁小興亮出“殺手鐧”:“我懷著孩子。”經查驗,梁小興確實懷孕5個月。考慮到張仁斌畏罪潛逃,指控梁小興故意殺人需張仁斌的證詞及其他證據。另根據我國刑訴法相關規定,對梁小興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辦法。綜合種種因素,警方對梁小興取保候審,梁小興在法律文書上簽字時,嘴角露出了一絲得意。

梁小興攜雷星明回到老家貴州省黔西南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她沒有回到合法丈夫李曉剛及一雙兒女身邊,也沒回娘家或雷星明家。她找到了一個陌生山村,租間土屋安頓下來,開墾一片田園,種上包穀、玉米、麥子,各種蔬菜,養了一窩小雞一隻豬,她要養活喪失勞動能力的雷星明和即將出世的孩子。安頓好一切後,她隻身回到婆家向丈夫李曉剛提出離婚,彼時,他們的兒子18歲、女兒15歲。李曉剛見妻子挺著大肚子踏進家門,同意離婚。

2015年1月19日,梁小興生下了她與雷星明的兒子。兒子10個月的時候,傳來王玉林、張仁斌被雙雙判刑的消息:2015年11月23日,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王玉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張仁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梁小興的那顆懸著的心落了地,她以為他倆判決了,這案子就翻篇了,自己不會有麻煩了。

2016年9月7日,梁小興所在的山村響起了警笛聲,她在哺乳期屆滿、距案發近兩年後被戴上手銬押解至案發地常州,最終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2017年1月10日,常州市檢察院以被告人梁小興構成故意殺人罪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4月7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梁小興故意殺人一案。法庭上,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法庭將擇日宣判。

作者手記

此案從側面反映了外來務工群體的情感婚姻現狀:婚外情普遍,重婚現象多發。他們因為文化程度低,法制觀念淡薄,面對複雜的情感糾葛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加之沒有人進行正確引導,極易將複雜的感情簡單處理,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採取武力解決。我所在的這個中等城市,每年發生的惡性暴力案件及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案件的相當一部分屬此類刑事案件,其社會危害性顯而易見。

梁小興身為有夫之婦,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視法定婚姻為兒戲,先與第一被告人王玉林同居,分手後又與被害人雷星明以夫妻身份公開同居並懷孕。同居期間梁小興便不再工作,由對方養活。這是流動女性人口中一部分人的生存常態,也是她們隨意處置情感及婚姻的主要原因。

法律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定罪處罰。被害人雷星明因合法妻子不能生育,外出打工期間與十多個女性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直至梁小興懷孕引發糾葛而被害,他和梁小興的行為均構成重婚罪,後對方因其具有暴力行為而不願與之繼續維持這段不正常的關係時,他便威脅梁小興如若離開就去傷害她的孩子,被逼無奈之下樑小興選擇了以暴制暴,這是雷星明被謀害的根源。

外來人員的婚姻狀況及家庭情況一般不受所在城市派出所及基層組織掌控,派出所等基層組織不瞭解他們的真實情況,所以外來務工人員婚外情、重婚等亂象得不到遏制,乃至越演越烈。如何針對外來人口的婚姻現狀進行真實有效的管理,比如暫住地與戶口所在地相關部門及基層組織是否可以採取聯網掌控等方式予以監管,讓流動人口狀態也能為基層組織掌握,這或許是防止此類案件發生、促進一方平安的一條措施。

文字丨紀萍 項至陵 錢建中

此時,張仁斌已畏罪潛逃,警方立即對其網上追逃。2015年4月24日,在雲南警方的配合下,張仁斌在雲南省昭通市被抓獲歸案。

邀約老情人“廢了”新情人

王玉林,1981年8月出生,自幼喪母,由姐姐帶大,姐姐說弟弟從小膽小怕事,小時候不會打架,很聽話,她不敢相信他會殺人。現年36歲的王玉林小學畢業就外出打工,案發時其兒子13歲,女兒10歲,妻子在老家帶娃種地,夫妻之間沒有矛盾,感情正常。

而梁小興口口聲聲稱之為“老公”的被害人雷星明,其實並不是她的合法丈夫,而是她的男友。梁小興的丈夫李曉剛是王玉林的表哥,兩人結婚已十多年,有一兒一女,梁小興說在家種地太累,於是外出打工,留下丈夫在家種地並陪伴孩子。

2012年,梁小興跟隨王玉林到浙江打工。梁小興大王玉林6歲,同為一個人漂泊在外,加之親戚關係,兩人聯繫比較多,逐漸有了男女私情。2013年春節後王玉林回浙江打工,梁小興來到江蘇常州打工,倆人也沒再聯繫。

2014年4月,二人斷絕來往一年後,王玉林接到梁小興電話。梁小興告訴他,自己在常州和雷星明同居,但雷星明經常打她,並不同意分手,聲稱若梁小興分手,他就去梁小興老家害其兒子。她說只有將雷星明的眼睛弄瞎把他扔進河裡,她才能離開他。最初,王玉林還有些法律意識,說這個忙不能幫,拒絕了梁小興的請求。

6月,梁小興趕到浙江找到王玉林。一天,倆人在一起時,雷星明給梁小興打來電話,口氣兇狠地下了命令:“不回來就搞死你全家!”無奈,梁小興只得回到常州。

煞費苦心實施犯罪

梁小興對王玉林說,“要找個人幫忙,姓雷的勁可大了,回頭別沒搞倒他,你倒小命難保。”王玉林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到哪裡找幫手?一日,他走進一家彩票門店,遇到一人在向營業員詢問買彩票事宜,聽口音像是雲南人,於是上前套近乎。

對方就是本案另一名被告人張仁斌,1986年6月生,小學文化,剛到常州打工不到一個月。當天王玉林請張仁斌喝酒聊天,因為心裡有鬼,王玉林沒告訴對方自己真實姓名,而是隨口編了一個“王洪”。

接下來幾天,王玉林連續請張仁斌喝酒,張仁斌還認了他當大哥。交往一周後,王玉林向張仁斌說出了“心裡話”:“女朋友被一個男的搶去了,這男的是混社會的,你幫我個忙,一起把那個男的搞掉。”張仁斌當場拒絕。

十天后的一個晚上,王玉林又請張仁斌喝酒,並將張仁斌送回住處。一進門,王玉林“撲通”跪在張仁斌面前:“你不答應幫我這個忙,我就不起來!”張仁斌拉起大哥並拍胸脯答應幫他忙。王玉林提醒張仁斌他們要“搞”的那個男的個子大,需要先將他打暈再將其弄瞎扔到河裡才算完事,同時承諾事成之後給張仁斌5000元。

2014年9月16日晚,梁小興特意多做了幾個菜。就著菜,雷星明多喝了幾口酒,之後看了會兒電視就睡了。梁小興沒將捲簾門拉到底,而是留個縫。午夜時分,伴著雷星明均勻的鼾聲,她撥通了王玉林手機:“他睡著了,可以進來了!”王玉林和張仁斌手提事先準備好的鋼管,進了梁小興家。

王玉林將沒上鎖的捲簾門往上抬了抬,鑽了進去,張仁斌尾隨其後。借著屋裡電視螢幕的亮光,二人見雷星明呼呼大睡。梁小興翻身下床站在一邊,張仁斌舉起鋼管朝雷星明頭部砸去,王玉林也掄起鋼管砸了下去,並掏出小刀直捅雷星明雙眼,隨後又拉下床單,三人將雷星明裹起來打個結,由梁小興帶路來到小河橋上,她搬來鐵塊塞進床單,王玉林、張仁斌將雷星明拋入河中。之後,王玉林、張仁斌回到各自暫住處,梁小興去找小雷。

第二天早上6時許,王玉林與張仁斌在銀行自動取款機處取出5000元,張仁斌拿上潛逃雲南。張仁斌說,直到開庭才知道他叫王玉林,“這個朋友真不該交,害了自己不說,最傷害的是父母親,辛辛苦苦拉扯我長大,給我造了樓房,等我帶個兒媳婦回家好好過日子。這下全完了!”

懷孕也難逃法律制裁

當初跟王玉林說要除掉雷星明的時候,梁小興就知道自己懷上了雷星明的孩子。她明白,如果等孩子生下來,雷星明就更不可能放她走。她曾在電視裡看到過女人懷孕、分娩或哺乳期法律有特殊照顧,在下決心除掉雷星明的那一刻,她就想到了肚子裡的孩子,能幫她逃脫法律的制裁。她必須有效利用這個“緩衝期”完成計畫,所以她急切地趕到浙江向王玉林求助,謀劃操縱了這場兇殺案。

警方向梁小興出示拘留證,梁小興亮出“殺手鐧”:“我懷著孩子。”經查驗,梁小興確實懷孕5個月。考慮到張仁斌畏罪潛逃,指控梁小興故意殺人需張仁斌的證詞及其他證據。另根據我國刑訴法相關規定,對梁小興可以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辦法。綜合種種因素,警方對梁小興取保候審,梁小興在法律文書上簽字時,嘴角露出了一絲得意。

梁小興攜雷星明回到老家貴州省黔西南市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她沒有回到合法丈夫李曉剛及一雙兒女身邊,也沒回娘家或雷星明家。她找到了一個陌生山村,租間土屋安頓下來,開墾一片田園,種上包穀、玉米、麥子,各種蔬菜,養了一窩小雞一隻豬,她要養活喪失勞動能力的雷星明和即將出世的孩子。安頓好一切後,她隻身回到婆家向丈夫李曉剛提出離婚,彼時,他們的兒子18歲、女兒15歲。李曉剛見妻子挺著大肚子踏進家門,同意離婚。

2015年1月19日,梁小興生下了她與雷星明的兒子。兒子10個月的時候,傳來王玉林、張仁斌被雙雙判刑的消息:2015年11月23日,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判處被告人王玉林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張仁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梁小興的那顆懸著的心落了地,她以為他倆判決了,這案子就翻篇了,自己不會有麻煩了。

2016年9月7日,梁小興所在的山村響起了警笛聲,她在哺乳期屆滿、距案發近兩年後被戴上手銬押解至案發地常州,最終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2017年1月10日,常州市檢察院以被告人梁小興構成故意殺人罪向常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4月7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梁小興故意殺人一案。法庭上,公訴人建議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法庭將擇日宣判。

作者手記

此案從側面反映了外來務工群體的情感婚姻現狀:婚外情普遍,重婚現象多發。他們因為文化程度低,法制觀念淡薄,面對複雜的情感糾葛往往缺乏理性思考,加之沒有人進行正確引導,極易將複雜的感情簡單處理,最直接簡單的方法就是採取武力解決。我所在的這個中等城市,每年發生的惡性暴力案件及故意傷害、故意殺人案件的相當一部分屬此類刑事案件,其社會危害性顯而易見。

梁小興身為有夫之婦,兩個孩子的母親,但她視法定婚姻為兒戲,先與第一被告人王玉林同居,分手後又與被害人雷星明以夫妻身份公開同居並懷孕。同居期間梁小興便不再工作,由對方養活。這是流動女性人口中一部分人的生存常態,也是她們隨意處置情感及婚姻的主要原因。

法律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重婚罪定罪處罰。被害人雷星明因合法妻子不能生育,外出打工期間與十多個女性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直至梁小興懷孕引發糾葛而被害,他和梁小興的行為均構成重婚罪,後對方因其具有暴力行為而不願與之繼續維持這段不正常的關係時,他便威脅梁小興如若離開就去傷害她的孩子,被逼無奈之下樑小興選擇了以暴制暴,這是雷星明被謀害的根源。

外來人員的婚姻狀況及家庭情況一般不受所在城市派出所及基層組織掌控,派出所等基層組織不瞭解他們的真實情況,所以外來務工人員婚外情、重婚等亂象得不到遏制,乃至越演越烈。如何針對外來人口的婚姻現狀進行真實有效的管理,比如暫住地與戶口所在地相關部門及基層組織是否可以採取聯網掌控等方式予以監管,讓流動人口狀態也能為基層組織掌握,這或許是防止此類案件發生、促進一方平安的一條措施。

文字丨紀萍 項至陵 錢建中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