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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老太吃外賣硌裂牙,速食店付完拔牙費用後稱無責任

3月15日, 北京市民陳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他通過外賣訂餐平臺“餓了麼”APP在麗華速食阜外店訂了2份速食。 沒想到, 母親被速食中的小石子硌到, 牙齒崩裂。 該事件發生在一年前, 但維權遲遲沒有進展。 日前, 他將北京龍城麗華速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告上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

此前, 陳先生曾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北京市西城區食藥監局下屬的展覽路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下稱“北京市展覽路食藥所”)投訴。 調查該事件的鄭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 由於缺乏直接的證據, 該部門無法認定麗華速食的責任,

所以, 建議陳先生通過法律等途徑維權。

陳先生提供的訂餐記錄截圖。 受訪者供圖

陳先生說, 他沒想到事情會變得如此複雜。 一開始, 麗華速食阜外店工作人員的態度很好:事件發生當天, 2016年3月18日晚, 該店時任經理呼俊剛和另一位元工作人員獲悉情況後,

提著水果籃登門道歉, 並表示會承擔責任。 呼俊剛隨後陪同就醫, 並支付了拔牙手術等的治療費用。 正是因為呼俊剛的態度, 陳先生說, 自己放鬆了警惕, 沒有保留當天的食物、小石子等直接證據。

由於拔牙三四個月後才能補牙或種牙, 雙方約定屆時再溝通後續治療事宜。

但事情急轉直下:呼俊剛被調離麗華速食阜外店。 新任經理馮麗敏向澎湃新聞表示, 該事件並非自己任期內發生的, 陳先生應該找前任經理去解決。 她尊重展覽路食藥所的處理結果, 並積極配合各界調查監督。

各自應承擔醫療費用的額度也是雙方的主要分歧之一。 陳先生的母親希望“種”一顆牙, 大概要花費2萬元。 陳先生表示, 自己願意承擔1萬元,

麗華速食承擔1萬元。 但馮麗敏表示, 陳先生的方案(1萬元)遠遠超出了麗華速食所能承受的範圍, 該公司“能提供的金額是幾百塊錢”。

陳先生提供的母親病歷, 上有時任經理呼俊剛的簽名。 受訪者供圖

鄭姓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 在調查該事件時,

麗華速食的管理層與法務人員出具了一份書面意見稱, 麗華速食在該事件中沒有責任, 即使補償, 也是出於人文關懷的考慮, 而非賠償, 其數額與上萬元的“種牙”費用相去甚遠, 因此雙方協調未果。

但鄭姓工作人員也提醒, 食藥監局對餐飲企業有監管職責, 但對消費者無調解義務。

此外, 鄭姓工作人員表示, 陳先生投訴得太晚了。 “治療一段時間後, 雙方出現分歧才找到我們。 應該一開始就打12331, 向我們投訴, 我們會去現場, 固定證據。 ”他說。

陳先生向澎湃新聞出示了當時訂餐的訂單截圖, 以及就醫時的消費單據。

上述單據顯示, 陳先生在麗華速食阜外店訂了至尊雞腿飯和黑椒牛柳套餐, 共計支付41.5元, 下單時間是2106年3月18日。

2016年3月20日的病歷上有“呼俊剛”的簽名。 陳先生說, “是呼俊剛付的費用, 所以他簽了字。 ”

據陳先生描述, 四個月後, 2016年7月31日, 馮麗敏陪同陳先生母親就醫, 做了牙科的“全景片”檢查, 支付了檢查費用並簽名。 該檢查後, 雙方因“種牙”與否以及費用承擔問題產生分歧。

前述鄭姓工作人員表示,上述單據均非“直接證據”。

但同屬北京市西城區食藥監局的月壇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這些單據,以及麗華速食員工陪同就醫、支付醫療費用等情節,可以作為事實證據。關鍵是要提醒消費者,以後遇到類似事件,一定要第一時間向食藥監局等監管部門求助,保全現場,保留證據,以便維權。

前述鄭姓工作人員表示,上述單據均非“直接證據”。

但同屬北京市西城區食藥監局的月壇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這些單據,以及麗華速食員工陪同就醫、支付醫療費用等情節,可以作為事實證據。關鍵是要提醒消費者,以後遇到類似事件,一定要第一時間向食藥監局等監管部門求助,保全現場,保留證據,以便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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