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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畫暨“啟航計畫”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 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 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 圓自己的大學夢, 上海大學2017年繼續實施“啟航計畫”, 該計畫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1.該計畫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2.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17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 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畫

1.招生專業

注:浙江考生報考人文社科類, 選考科目不限;報考理學工學類, 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或化學。

2.招生計畫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並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錄取時, 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 可以對招生計畫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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