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印發實施了《怒江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怒江州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標誌著怒江州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正式啟動實施。
《通知》針對怒江旅遊市場秩序現狀, 緊扣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22條具體措施, 提出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堅持兩個重點工作、深化三項體制改革、嚴禁四類不法行為、突出六項要素監管、加大責任落實和監督問責力度等六項整治工作重點, 圍繞六項重點工作任務制定了41條具體措施, 明確任務、明確時間、明確責任, 著力開展“12346+1”旅遊市場秩序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涵蓋旅遊“吃”、“住”、“行”、“遊”、“購”、“娛”六個要素。 當前怒江旅遊市場秩序保持較好的運行態勢, 無重大旅遊投訴案件, 無重大旅遊安全事故, 但通過對全州旅遊市場秩序現狀進行摸底排查和認真分析, 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步顯現, 旅遊客運經營不規範, 部分旅行社經營不正常, 導遊隊伍素質參差不齊, 怒江旅遊企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和龍頭產品, 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制尚未健全等等矛盾和問題依然存在。
在旅遊市場整治啟動階段, 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與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管理等相關涉旅部門溝通協調, 對旅遊“吃”、“住”、“行”、“遊”、“購”、“娛”六要素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 查清家底, 摸清情況。 怒江州現有旅行社1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