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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連這些法律常識都不知,還混什麼財會圈?

人人都說會計好, 每年招聘會上, 會計總是最熱門、競爭最激烈的崗位之一。 而且會計入行門檻不太高, 職業發展前景很美妙, 如果把從業資格證、初級職稱證、CPA、中級職稱證等一路考下來, 分分鐘就要升職加薪, 當上CFO, 走上人生的巔峰!

但是現實哪有那麼簡單呢?法律賦予了會計人員監督職責, 但在國家、企業和個人利益的分配過程中, 會計只是執行者而非最終決策者, 因此在各種經濟犯罪中, 會計總是被推向風口浪尖, 處於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 我們看《人民的名義》就知道了, 貪官奸商互懟, 結果最先掛掉的是兩個會計……

財務人員背後的法律風險是巨大的, 經常是公司裡發生了經濟犯罪, 財務人員就要受到波及或牽連。 這其中, 有些人是不知情的, 有些人是被動或主動參與的, 如果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那麼沒辦法了, 這鍋你是背定了。

比如公司非法集資詐騙, 被查出來, 財務人員都要受到牽連。

我們時常聽到會計、法律不分家, 因為在從事財務工作的時候, 我們需要大量的法律支援。 這既是為了讓我們在工作中不觸犯到法律法規, 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自己。 由於會計職能的特殊重要性, 整個社會對會計人員的法律知識的要求越來越高, 這就需要我們去增強法律意識。

作為財務人員, 這些法律常識你必須要懂

有句話叫做:快速賺錢的方法有很多, 都寫在刑法上了。 我們跟金錢打交道, 必然要首先知道什麼是可為的, 什麼是不可為的。 如果你說想當會計是為了貪污, 那我無話可說, 只能報警了。

除了在考會計職稱證時需要學到的《經濟法》, 作為財務人員, 我們應該多瞭解其他法律法規, 與財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規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會計法、刑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據法、稅法、企業會計準則等。

1會計法

1、《會計法》第四十條:因違法違紀行為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自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之日起五年內,

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會計法》第四十四條: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刑法

1、《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 隱匿財產, 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 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

情節嚴重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領導人, 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統計法行為的會計、統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情節惡劣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了這個, 會計人就不怕背鍋了~)

3合同法

合同法對於財務人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書面合同是審計裡面證明力最強的一種原始憑證。 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決定了業務的性質, 決定了企業的責任, 決定了會計的處理, 決定了企業的納稅義務。 要做好財務管理, 就得管好合同, 精通合同法等法規。

有這樣一個例子:甲公司與乙企業訂立了一項購貨合同。 按照合同要求,甲公司應向乙企業預付10萬元的定金。但是,甲公司的會計在辦理定金劃撥業務時,卻將定金寫成了訂金。後來乙公司違約不發貨,因這一字之差,甲公司損失了10萬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定金是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抵作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經濟法中著名的定金罰則。

而訂金通常是指會計實務中的預付款業務,即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這部分款項雖然也和定金一樣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可以抵作價款或收回,但並沒有懲罰性子。所以當乙企業收到這10萬元款項而拒不發貨時,甲公司就因一字之差失去了要求雙倍返還的權利。換言之,甲公司只能要回自己的10萬元,無法得到另外10萬元的違約罰金。

4公司法

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簿外,不得另立會計帳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票據法和稅法等就不詳說了,中國的稅法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法規體系,需要長期的學習,還要關注新的政策法規。除了這些,會計人員也應該瞭解本行業相關的法規,比如建築業的會計,要知道一些《建築法》的知識,這樣在工作中才會更加得心應手。

最後,大家來分享下,在工作中,你吃過哪些法律條文的虧?

按照合同要求,甲公司應向乙企業預付10萬元的定金。但是,甲公司的會計在辦理定金劃撥業務時,卻將定金寫成了訂金。後來乙公司違約不發貨,因這一字之差,甲公司損失了10萬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定金是合同當事人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抵作價款或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經濟法中著名的定金罰則。

而訂金通常是指會計實務中的預付款業務,即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這部分款項雖然也和定金一樣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可以抵作價款或收回,但並沒有懲罰性子。所以當乙企業收到這10萬元款項而拒不發貨時,甲公司就因一字之差失去了要求雙倍返還的權利。換言之,甲公司只能要回自己的10萬元,無法得到另外10萬元的違約罰金。

4公司法

1、《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簿外,不得另立會計帳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票據法和稅法等就不詳說了,中國的稅法是一個龐大而複雜的法規體系,需要長期的學習,還要關注新的政策法規。除了這些,會計人員也應該瞭解本行業相關的法規,比如建築業的會計,要知道一些《建築法》的知識,這樣在工作中才會更加得心應手。

最後,大家來分享下,在工作中,你吃過哪些法律條文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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