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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舉辦2017年游泳救生員(教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各縣(區)體育主管部門、游泳場(館)及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游泳市場規範化管理, 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準, 加快我市體育行業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進步伐, 連雲港市體育場館中心會同連雲港市游泳協會將舉辦“游泳求生員、教練員國家職業資格培訓班”。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年滿18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含), 身體健康, 從事或準備從事游泳教員、游泳救生職業的人員。 報名游泳救生員的, 25米遊男子23秒、女子25秒以內, 潛泳19米以上;報名游泳教員的應持有效的國家職業救生員證,

距離游50米哇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 男子125秒、女子150秒以內。

二、培訓地點

今年設2個培訓點:

1、連雲港市海州灣會議中心游泳館(連雲新城海州灣路8號區政府西側)

2、連雲港市鬱洲健身中心游泳池(海州區郁洲南路1號)。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地點:

1、連雲港市游泳協會(連雲區棠梨路一號東城海岸D-1-901), 連絡人:周海生 惠曉雪, 聯繫電話:13016908085 13705134050。

2、連雲港市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二樓(海州區郁洲南路1號)。 連絡人:李培, 聯繫電話:85830688。

四、培訓時間

1、連雲港市海州灣游泳館培訓時間為:2017年5月10日-16日。

2、連雲港市鬱洲健身中心游泳池培訓時間為:2017年6月12日-18日。

五、相關費用

按照蘇價費[2008]224號、蘇財綜[2008]53號文件規定, 游泳教員、游泳救生員培訓費每人800元, 職業資格鑒定費每人170元,

合計每人970元。

七、其他要求

1、學員報名時須帶2張正面免冠小二吋照片, 同時報送此電子檔證件照, 格式為JPG, 大小在30-60K之間,用自己的身份證號命名。

2、培訓費與考試鑒定費一併繳齊, 用現金繳齊相關費用, 不刷卡。

3、學員必須按時上課, 無故缺席1/4以上課程的不得參加考試鑒定, 並不退還考試鑒定費。

4、各縣區體育主管部門和游泳場館單位要認真組織人員報名參加培訓, 尤其是尚未領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事游泳救生和教學的人員, 必須參加培訓鑒定, 待獲得職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今後凡聘請無證人員上崗的, 一經查實, 將按《江蘇省體育經營活動監督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 對游泳場館給予行政處罰。

連雲港市體育局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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