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看到一則新聞, 河南農民在幹農活時, 發現長相類似蘭草的“野草”, 順手采了三株。
沒想到得是, 沒過多久相關部門便找上門來,
據說還有官方的介紹, 說公民如果法律意識淡薄, 一不小心就可能構成犯罪。
我讀書少, 我想問問這位官方人員, 別說農民不知道惠蘭長什麼樣, 你問問那些大學生估計也大部分不知道。
判了三年緩刑三年這個對農民來說影響不是很大, 但是罰金3000元, 一位農民一年的收入也就幾千元, 一下子罰掉3000元, 可能有些人認為3000元並不是多少錢,
對破環珍貴野生動植物並造成不良影響的人, 應當處以重罰, 但是這位農民明顯是無知行為, 而這種行為並未對社會和生態環境造成傷害, 法院竟然判了對月這位農民來說這麼重的刑, 我感覺不是弄明的無知,
所以說以後大家出門還是小心點, 沒准踩到什麼珍貴植物, 也不能下地幹活了, 天知道你會不會在鋤禾日當午的時候鋤掉珍貴植物, 也不會知道你在插秧的時候會不會踩死一隻瀕危動物。
純屬個人觀點:無心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