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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華人的汙名:麻風病與《排華法案》

這是選·美的第721篇文章

當最早的一批傳教士到達中國時, 麻風病人可怕的外部症狀, 和麻風病神秘傳播途徑的流言蜚語, 便使這種神秘而可怖的疾病,

成為對中國人墮落、污穢、道德缺陷最為持久也最為流行的隱喻之一。 在這種語境下, 疾病本身首先變成了隱喻, 然後借疾病之名, 這種恐懼被移置到其他事物上, 疾病於是變成了形容詞, 具有被當做隱喻使用的最廣泛的可能性。 它們被用來描繪那些從社會意義和道德意義上來說不正確的事物。

19、20世紀之交的近代醫學並未揭開麻風病的奧秘, 遺傳和傳染是解釋麻風病病因的兩種主要學說, 但這兩種致病理論在公共敘述中往往處於混淆的曖昧狀態。 不過, 不同的麻風病致病理論卻有一個共同點:某些種族, 特別是熱帶國度膚色較深的“劣等人種”特別易於染病。 同時, 麻風病也被當時的熱帶醫學解釋為處於文明某個階段的人中所特有的。

英國熱帶醫學之父方生(P. Manson)就在《熱帶疾病》(Tropical Diseases)中, 將它形容為一種半開化的疾病:“野蠻人被豁免了, 高度文明的人也被豁免了, 但是當野蠻人開始穿衣蔽體, 過定居生活, 他就淪於麻風病之手了”。

這類觀點本該讓中國人感到不快, 然而吊詭的是, 這種解釋卻與明清直至民國時期中國傳統的麻風觀契合:麻風病被解釋為南方煙瘴地區的疾病, 主要肆虐在未被中原文明教化的人民之中, 在道德低下、處於社會邊緣的階層, 和半開化的淫蕩女性之間傳播。 在某種程度上, 中國和西方對麻風病病因的解釋, 增強了麻風病具有遺傳性, 並為特定地區和特殊體質的人民所特有的觀點。

只不過, 對於中國人而言, 南方人是最主要的患者;對於西方人而言, 所有中國人都是“南方人”。

麻風病仿佛具有遺傳性, 同時又具有傳染性, 這兩種論述的交織, 讓華人污染了世界的觀點越來越流行, 而1873年麻風桿菌的發現, 更引起了西方世界對攜帶麻風病的華人的普遍恐慌。

華人移民被指控把麻風病傳播到了夏威夷、加利福尼亞和澳大利亞。 1878年, 在夏威夷麻風島工作的比利時傳教士戴勉神父(Father Damien)的染病, 把恐慌推向了一個高潮。 麻風病的全球大流行似乎已經迫在眉睫, 發軔於1870年代的對麻風病日益滋長的恐懼, 很快便導致了一系列針對華人移民的指控, 這種“獵巫”的道德恐慌, 也至少是1882年美國國會通過排華法案的一個原因。

這種指控, 一方面契合中醫對麻風病因的解釋, 一方面也順應近代知識精英追求“現代性”以改變中國的願望。 同時, 這種指控也在某種程度上改變了中國傳統的自我形象, 由於境內大量的麻風病患, 中國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尷尬的現實:中國成為處於文明邊界的低等的、東方的“他者”。

染病的身體, 成為近代中國孱弱而殘缺的“國體”的隱喻, 知識精英痛苦地想像著自己的國家如“病體”一樣被人歧視和踐踏, 進而又把治癒病體想像成“民族再生”的符號。 在這種語境下, 控制與治療麻風病, 成為了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擺脫華人汙名並製造自身合法性的共同追求。

Susan Sontag, AIDS and Its Metaphors, New York: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1988.

Angela Ki Che Leung, Leprosy in China: A History,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9.

楊念群:《再造“病人”:中西醫衝突下的空間政治》,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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