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金擴張勢力時期, 在滿蒙政治聯姻下, 皇太極的後宮地位尊貴的妃子大多是蒙古女子, 而其中兩個女人最為特殊, 她們都是眾蒙古部落之主察哈爾林丹汗的妻子, 在林丹汗死後, 率所屬部眾來歸, 先後在天聰八年和天聰九年, 被皇太極納入宮中。
那麼, 皇太極為啥要娶這兩個寡婦呢?
野雞飛入帳中來
後金天聰八年八月, 林丹汗的側福晉, 時稱竇土門福晉, 由他部落的一名叫多尼庫魯克的護送下, 到皇太極的軍營行幄, 表示歸順, 並選擇了木湖爾伊濟牙爾地方暫時駐牧。 其實是竇土門福晉想嫁給皇太極,
大貝勒代善等見狀, 自然明白他們的心意, 便到皇太極面前說, 此女乃上天所賜, 應該把她納為妃子。 皇太極表示自己不納, 主張給那些家庭不睦的貝勒。 但代善等仍勸皇太極娶了她, 說皇太極雖為後金國汗, 但非那種好色的暴君, 倘若是那種悖逆貪色者, 我等非但不會勸納, 還會加以阻止。
皇太極對這位送上門來的美麗女子也不是不想接納, 只是擔心外界會說他們發動的這場戰爭是為了奪人家的妻子, 名聲不好, 故而再三推託。 他對臣下說:大貝勒及諸貝勒請朕納察哈爾汗竇土門福晉, 朕恐有悖禮義, 故不納。 實際上, 打勝仗後, 娶人家戰死首領的寡婦, 滿族就是這麼個習俗, 皇太極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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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一看動了心, 戰爭嘛, 本來就是為了爭奪好處的, 打勝仗就是為了佔有, 那個年代, 都有什麼好處呢?除了財物, 不就是美女嗎?皇太極考慮了三天, 最後決定娶竇土門。
皇太極說:就按貝勒們的意見辦吧, 納就納吧;他還直嘀咕:我說, 怎麼會有野雞往我的大帳中鑽呢!
皇太極對諸貝勒大臣說, 當他行軍途中, 駐蹕於納裡特河時, 曾有一隻雌雉飛入他的禦幄,
這個美女, 不是別人, 就是在瀋陽故宮臺上五宮的衍慶宮的淑妃, 位居第四位。
後來居上的囊囊太后
從察哈爾到盛京, 踏著大漠的風沙, 與同嫁一夫的姑侄三女同族同姓博爾濟吉特氏, 但並不在一個部落的娜木鐘一路走來。 這位蒙古族的囊囊太后改嫁到了滿族皇宮裡,
後金天聰六年, 皇太極親率八旗大軍會同蒙古諸部, 大舉進攻林丹汗所部察哈爾軍, 使他傷亡大半, 逃往青海草原, 兩年後, 眾叛親離的林丹汗病死在青海, 他的部下逐漸土崩瓦解, 他的福晉們也開始尋找自己新的歸宿。
在皇太極納娶竇土門福晉後不到一年, 後金天聰九年春三月, 林丹汗的多羅大福晉, 即嫡妻囊囊太后娜木鐘率領一千五百戶部眾來歸;四月, 林丹汗另一個大福晉蘇泰太后和她的兒子額哲, 即林丹汗的繼承人, 又率一千戶部眾來投, 並獻上歷代傳國玉璽;隨同兩位尊貴太后前來的還有林丹汗另兩位側室福晉伯奇太后、俄爾哲依圖太后及林丹汗的妹妹泰松公主等;她們的到來,
在這些女子當中, 如果論資格地位, 囊囊太後排在第一位, 她不僅出身蒙古郡王之家, 而且是林丹汗的“正宮娘娘”, 只是她無子女, 財產不多, 年齡也居長, 這樣就不如年輕貌美、頗為富有的蘇泰太后。 那麼, 讓誰來娶尊貴的囊囊太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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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王公貴族們在討論時, 兩位貝勒阿巴泰和德格類建議, 把她推給皇太極。 皇太極當然明白, 這是他們不想要, 就給了我, 於是說:我已經先接納了一個福晉了, 今又納之, 於義不合, 就推辭此事。 但眾貝勒堅持勸皇太極接納,皇太極猶豫一個多月後,只好答應了,於是,皇太極率領他的福晉和諸貝勒的福晉們,到囊囊太后的下榻處,把她迎入城內,按照滿族的婚禮禮俗,擺上大宴成婚。
由於娜木鐘地位貴崇,故在西元1636年,即清崇德元年冊封後妃時,被封為西宮麟趾宮貴妃,而比她早一年歸嫁皇太極的竇土門福晉,因地位不及娜木鐘,被封為次東宮衍慶宮淑妃,而早在西元1625年,即後金天命十年,就已嫁給皇太極的原西宮妃布木布泰,則退居為次西宮,封永福宮莊妃。
皇太極令自己的妾妃改嫁
在皇太極的後妃中,一個已經為他生過兩個女兒的側妃——蒙古紮魯特部代青貝勒之女博爾濟吉特氏卻被皇太極命令改嫁他人,據載:“汗之第三福晉紮魯特部巴雅爾圖代青之女因不合汗意,給了葉赫部的德爾格爾台吉之子南褚。”皇太極作為一國之君,令自己的妾妃改嫁,這在中國的封建帝王中是罕見的。說明滿族聯合體成立及發展初期,君臣禮儀及封建等級觀念尚未完全形成。
天聰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大妃(孝端文皇后的生母)、次妃(莊妃生母)等科爾沁左翼的首領一齊來朝。五月六日,太妃見到了太宗的三位女兒(皇二女9歲、皇三女6歲、皇四女5歲),懇請迎娶皇二女。太宗以皇二女尚且年幼為由拒絕,卻約定將來將皇三女(母為孝端文皇后)和皇四女(母為莊妃)分別下嫁孝端文皇后之兄寨桑的孫子祁他特和莊妃之兄吳克善之子畢勒塔噶爾。皇三女於崇德四年與祁他特結婚,皇四女於崇德六年與畢勒塔噶爾結婚。皇三女與祁他特、皇四女與畢勒塔噶爾的婚姻屬於人類文化學所說的母方交叉從兄妹婚。
但眾貝勒堅持勸皇太極接納,皇太極猶豫一個多月後,只好答應了,於是,皇太極率領他的福晉和諸貝勒的福晉們,到囊囊太后的下榻處,把她迎入城內,按照滿族的婚禮禮俗,擺上大宴成婚。由於娜木鐘地位貴崇,故在西元1636年,即清崇德元年冊封後妃時,被封為西宮麟趾宮貴妃,而比她早一年歸嫁皇太極的竇土門福晉,因地位不及娜木鐘,被封為次東宮衍慶宮淑妃,而早在西元1625年,即後金天命十年,就已嫁給皇太極的原西宮妃布木布泰,則退居為次西宮,封永福宮莊妃。
皇太極令自己的妾妃改嫁
在皇太極的後妃中,一個已經為他生過兩個女兒的側妃——蒙古紮魯特部代青貝勒之女博爾濟吉特氏卻被皇太極命令改嫁他人,據載:“汗之第三福晉紮魯特部巴雅爾圖代青之女因不合汗意,給了葉赫部的德爾格爾台吉之子南褚。”皇太極作為一國之君,令自己的妾妃改嫁,這在中國的封建帝王中是罕見的。說明滿族聯合體成立及發展初期,君臣禮儀及封建等級觀念尚未完全形成。
天聰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大妃(孝端文皇后的生母)、次妃(莊妃生母)等科爾沁左翼的首領一齊來朝。五月六日,太妃見到了太宗的三位女兒(皇二女9歲、皇三女6歲、皇四女5歲),懇請迎娶皇二女。太宗以皇二女尚且年幼為由拒絕,卻約定將來將皇三女(母為孝端文皇后)和皇四女(母為莊妃)分別下嫁孝端文皇后之兄寨桑的孫子祁他特和莊妃之兄吳克善之子畢勒塔噶爾。皇三女於崇德四年與祁他特結婚,皇四女於崇德六年與畢勒塔噶爾結婚。皇三女與祁他特、皇四女與畢勒塔噶爾的婚姻屬於人類文化學所說的母方交叉從兄妹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