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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扣留、執法證被搶、拒絕檢查……敢跟環保督察組叫板的都是誰?

4月16日, 環保部督查組在對山東濟南一家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遭到阻撓, 被企業相關人員扣留廠區超過1小時, 此事引發廣泛關注。

目前這家名叫“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企業已被停產整頓, 相關違法人員也被治安拘留。

4月17日晚, 環保部官網再次發佈通報稱, 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中, 督查組人員在河北邢臺市現場檢查時, 執法證被搶奪。

日前, 環保部宣佈, 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

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這被稱作“環境保護有史以來, 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 而上述2起“阻擾執法”事件就是發生於本次行動之中。

一些企業居然敢如此明目張膽對抗中央一級的環保督查, 不禁讓人細思恐極。

阻撓環保執法事件層出不窮

實際上, 這樣的事情並非第一次見諸報端。 即便是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之後, 阻撓環保執法甚至暴力抗法的事情仍然頻繁發生。

2015年1月13日, 湖南省湘潭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到湘潭縣城管局送交行政處罰決定書時, 被拒收並毆打。

2016年6月20日, 濟南市環保局環境監察支隊人員在山東師範大學長清校區進行現場檢查時,

遭到堵路。

2016年7月27日, 山西省環保督察組發現興寶鋼鐵廠區內有違法排汙現象, 隨即要求進入廠區實地檢查, 廠區門衛嚴加阻撓。

2016年11月, 環境保護部督查組在河北省定州市華茂水泥制磚廠檢查時遭遇企業負責人阻撓。

2017年3月12日, 安徽省碭山縣環保局4名工作人員對曹莊鎮奕翔紡織公司進行環保檢查時, 遭到暴力阻礙執法, 不同程度受傷。

2017年4月, 浙江省溫嶺市環保局新河環保中隊發現鄰近台州大力防爆電機有限公司河面有油污滲出, 檢查、拍照時遭阻撓。

2017年4月6日, 湘潭市環保局監測站工作人員發現湘達砂石場污水直排, 拍照取證時, 被砂石場人員圍攻, 採樣車被砸。

……

此次“史上最大規模環保督查”於4月5日啟動, 據環保部18日通報, 28個督查組對405家企業(單位)督查發現, 有286家存在環境問題, 其中“散亂汙”企業違法生產的有88家, 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有20家, 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的有29家。 截止4月18日, 已發生6起拒絕督查組檢查、甚至阻礙執法的惡劣事件。

敢跟環保督查組叫板的是誰?

近年來, 尤其是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 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執法越來越嚴格, 觸及環境違法者的不法利益, 戳到了其痛處, 一些涉事企業、機構的反應也愈來愈激烈。

據瞭解, 這次扣押執法人員的“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打著環保、節能的旗號,居然粉塵污染嚴重,使用的是能耗與排放都嚴重超標的小燃煤鍋爐。由於綠傑公司的被查鍋爐沒有環保手續,因此,一度沒有被列入環保部門的監管名單。

企業將大門緊鎖,扣留執法人員

對此,人民日報評論:敢跟環保部督查組叫板,能在高耗能、高污染的環境裡生產所謂的“節能”產品,這家企業如此“膽識”,估計也是被地方政府部門“慣”出來的。該事件中,涉事企業的燃煤鍋爐沒有環保手續,本就不允許使用,卻在“以前的檢查中沒有發現”。這不免讓人聯想到剛結束的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結果顯示不少地方政府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情況嚴重。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石磊認為,環境執法受阻有多種原因,其中之一是一些企業不像重視稅務和工商管理等部門那樣對待環保執法,還有就是一些企業仗著背後有“保護傘”,不把檢查放在眼裡。

阻撓環保執法的,不只是大小企業主,還有大學、政府部門甚至是國家機關有關人員。可以看出,法律意識尤其是環境相關法律意識淡薄的,不在少數。

環保執法人員“有苦難言”?

遭遇阻撓的,既有最基層的執法人員,也有省市環保部門,環境保護部督查組也未能倖免。讓我們也來瞭解一下這些“受盡委屈”的環保執法人員。

基層人力不足

隨著監管企業數量、監管範圍大大增加,全國各省市環保執法整體力量特別是基層力量尚不能滿足監管需要。

以河北省為例,全省環境監察(稽查)機構中,環保及相關專業人員1000多人,僅占全部人員的14.8%,因為缺乏專業技術人員,一些地方環保人員還處於“不會查”的狀態。

另外,執法車輛嚴重不足是目前基層環保執法的另一大短腿。

執法資源有限

環保部門雖舉著執法的尚方寶劍,但執法資源有限。它的執法功能多停留在檢查行為,若企業不配合,檢查行為就無從展開;而檢查不到位,就無法開出基於檢查結果的罰單;即便開出了罰單,企業不認繳,也常常無計可施。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執法身份的問題,基層環保人員在執法時遭到企業阻攔甚至毆打的情況屢有發生,“所以很多地方環保執法隊伍都是懇求公安部門派人共同執法,哪怕只要有一名員警在場,也能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取證難、處罰難

企業生產環節眾多,環保人員難以清楚每一個環節的污染情況。

比如說一個日產4500噸水泥的水泥廠,兩條生產線上配備70多台除塵器,執法人員只能檢查一下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轉,至於是否滿負荷運轉、除塵效果如何,無法一一檢查。

延安市環保局環境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馬成勇表示,沒有專業的檢測手段,只能靠肉眼觀察。“企業真在儀器上動了手腳,我們根本看不出來”。有的企業則設置各種障礙阻礙環保執法。“小企業公然拒絕我們進入,大企業則是推諉與拖延。”

2015年1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解決了執法著裝、用車和設備問題。同時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新監管手段,地方環保部門感歎找到了新“武器”。

如何讓環保執法“強勢”起來?

環保督查組在企業執法受阻甚至被非法扣留的消息,再一次提醒我們,環境執法依然任重道遠。

違法排汙損害公眾利益,本來已經挑戰法律底線,企業威脅環保執法人員生命健康安全、公然對抗執法,更是影響惡劣。對這些阻礙執法的人員必須用法律予以嚴懲,對阻擾環保督查的企業不僅要對環保違規問題嚴肅問責,還必須對相關負責人嚴肅處理,真正提高執法的權威。

其次,應該堅持實行環保聯合督查制度,組建由公安、司法等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切實提高執法的效果。也有人提議升格環保執法力量,組建“環境員警”。今年全國兩會,環保部部長陳吉甯提到,公安部專門印發了《公安環境安全保衛部門裝備配備標準(試行)》,推動各地環境污染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

目前北京、陝西等9省市已經組建了環境員警隊伍。2017年,北京環保員警成立後已經破獲多起案件。

最後,加強對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資金、能力建設投入等方面的考核,不斷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環境保護監督的日常巡查只有嚴格下沉到基層,才能夠為地方政府決策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還有不少環保幹部建議

應及時公開企業排汙資料,讓公眾、媒體參與到環保監督中,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讓環保部門告別“孤軍奮戰”。

編輯:付慧敏

打著環保、節能的旗號,居然粉塵污染嚴重,使用的是能耗與排放都嚴重超標的小燃煤鍋爐。由於綠傑公司的被查鍋爐沒有環保手續,因此,一度沒有被列入環保部門的監管名單。

企業將大門緊鎖,扣留執法人員

對此,人民日報評論:敢跟環保部督查組叫板,能在高耗能、高污染的環境裡生產所謂的“節能”產品,這家企業如此“膽識”,估計也是被地方政府部門“慣”出來的。該事件中,涉事企業的燃煤鍋爐沒有環保手續,本就不允許使用,卻在“以前的檢查中沒有發現”。這不免讓人聯想到剛結束的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結果顯示不少地方政府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情況嚴重。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石磊認為,環境執法受阻有多種原因,其中之一是一些企業不像重視稅務和工商管理等部門那樣對待環保執法,還有就是一些企業仗著背後有“保護傘”,不把檢查放在眼裡。

阻撓環保執法的,不只是大小企業主,還有大學、政府部門甚至是國家機關有關人員。可以看出,法律意識尤其是環境相關法律意識淡薄的,不在少數。

環保執法人員“有苦難言”?

遭遇阻撓的,既有最基層的執法人員,也有省市環保部門,環境保護部督查組也未能倖免。讓我們也來瞭解一下這些“受盡委屈”的環保執法人員。

基層人力不足

隨著監管企業數量、監管範圍大大增加,全國各省市環保執法整體力量特別是基層力量尚不能滿足監管需要。

以河北省為例,全省環境監察(稽查)機構中,環保及相關專業人員1000多人,僅占全部人員的14.8%,因為缺乏專業技術人員,一些地方環保人員還處於“不會查”的狀態。

另外,執法車輛嚴重不足是目前基層環保執法的另一大短腿。

執法資源有限

環保部門雖舉著執法的尚方寶劍,但執法資源有限。它的執法功能多停留在檢查行為,若企業不配合,檢查行為就無從展開;而檢查不到位,就無法開出基於檢查結果的罰單;即便開出了罰單,企業不認繳,也常常無計可施。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執法身份的問題,基層環保人員在執法時遭到企業阻攔甚至毆打的情況屢有發生,“所以很多地方環保執法隊伍都是懇求公安部門派人共同執法,哪怕只要有一名員警在場,也能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取證難、處罰難

企業生產環節眾多,環保人員難以清楚每一個環節的污染情況。

比如說一個日產4500噸水泥的水泥廠,兩條生產線上配備70多台除塵器,執法人員只能檢查一下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轉,至於是否滿負荷運轉、除塵效果如何,無法一一檢查。

延安市環保局環境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馬成勇表示,沒有專業的檢測手段,只能靠肉眼觀察。“企業真在儀器上動了手腳,我們根本看不出來”。有的企業則設置各種障礙阻礙環保執法。“小企業公然拒絕我們進入,大企業則是推諉與拖延。”

2015年1月1日,號稱“史上最嚴”的新環保法正式實施,將環境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序列,解決了執法著裝、用車和設備問題。同時賦予環保部門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等新監管手段,地方環保部門感歎找到了新“武器”。

如何讓環保執法“強勢”起來?

環保督查組在企業執法受阻甚至被非法扣留的消息,再一次提醒我們,環境執法依然任重道遠。

違法排汙損害公眾利益,本來已經挑戰法律底線,企業威脅環保執法人員生命健康安全、公然對抗執法,更是影響惡劣。對這些阻礙執法的人員必須用法律予以嚴懲,對阻擾環保督查的企業不僅要對環保違規問題嚴肅問責,還必須對相關負責人嚴肅處理,真正提高執法的權威。

其次,應該堅持實行環保聯合督查制度,組建由公安、司法等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切實提高執法的效果。也有人提議升格環保執法力量,組建“環境員警”。今年全國兩會,環保部部長陳吉甯提到,公安部專門印發了《公安環境安全保衛部門裝備配備標準(試行)》,推動各地環境污染犯罪偵查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

目前北京、陝西等9省市已經組建了環境員警隊伍。2017年,北京環保員警成立後已經破獲多起案件。

最後,加強對地方政府落實環保資金、能力建設投入等方面的考核,不斷提升基層環保執法能力。環境保護監督的日常巡查只有嚴格下沉到基層,才能夠為地方政府決策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

還有不少環保幹部建議

應及時公開企業排汙資料,讓公眾、媒體參與到環保監督中,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讓環保部門告別“孤軍奮戰”。

編輯: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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