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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位六旬大媽4年騙得188萬!和她接觸的人幾乎都被騙

網路配圖

一名六旬杭州大媽, 她當過保姆、做過燒飯阿姨, 卻以炒黃金、賺外匯差價、炒商鋪、買廉租房、從國外買低價手機等多種理由,

從房東、鄰居等21人那裡, 共騙走188萬餘元。 大家在感歎她的“高能量"的同時, 也不禁好奇, 她到底用了什麼手段, 讓這麼多人上當受騙。

花甲老婦已因詐騙“三進宮"

這位大媽, 我們就叫她張花吧, 她1958年出生, 高中文化, 杭州人。 雖然年紀已近花甲, 但她平時打扮洋氣, 頭髮染過, 身上經常帶著黃金首飾。 她對人宣稱自己女兒在美國加州, 姐夫在海關, 總給人一種“能辦成很多事"的感覺。

而實際上, 張花確實“能量很大", 在此之前已經兩次因詐騙罪被判刑。 1995年, 她因犯詐騙罪被江幹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0年, 她又因犯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被西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2006年6月才刑滿釋放。

十年之後, 張花又犯老毛病因本案“三進宮"。

“坐牢出來後沒錢, 連租房都不夠。 "張花在案件審理中說出了再次詐騙的原因。

以高息為誘餌

房東鄰居都上當

2012年底, 張花租住在杭州上城區, 房東是老宋。 張花謊稱自己在杭州四季青市場有數個商鋪, 後她假借商鋪經營過程中資金周轉困難, 並以高息為誘餌, 分兩次從老宋處騙得18萬元, 其間為獲取信任支付利息約2萬元。

當時張花租住房子的鄰居老范, 也未能逃過被騙。 2013年5月左右, 張花謊稱自己與他人合夥開工廠需要資金, 並以高息為誘餌, 從老範手裡騙得20萬元, 其間為獲取信任支付利息約1萬元。

“張花平時很大方, 身上金器很多, 好像很有錢的樣子, 而且利息比銀行利息高。 " 老範事後再回想, 也是沒想到張花會騙了錢跑掉。

謊稱炒黃金可謀取高利

把雇主家人、鄰居騙了個遍

從2012年開始, 張花在李家當保姆, 照顧老李。 因張花做事利索又懂很多, 深得老李信賴。 2013年期間, 張花謊稱有途徑通過炒黃金謀取高利, 分別從老李處騙得10萬元, 從老李的兩個女兒處各騙得16萬元、20萬元, 其間支付了李某小女兒利息約2.5萬元。

(來源攝圖網)

這還沒結束, 張花後又從老李之前的保姆王阿姨那兒, 騙走6萬元, 從社區派來服務老李某的小趙那裡騙走20余萬元。

其實大家都不知道張花平時經濟狀況如何, 說到對張花的印象, 大都是這樣說的:“她平時把自己弄得很洋氣, 說自己不在乎做保姆這個工作, 就是我們之間有緣分, 還說自己有一個女兒在美國加州教書的, 一個姐夫在海關上班。 "直到上當受騙後, 大家才知道這一切都是假的。

2013年期間, 張花又對租住地的鄰居謊稱有途徑低價購買黃金, 並採用正價買入黃金、低價賣給他人的方式取得鄰居的信任, 待鄰居再次托其代購大量黃金並交付錢款後, 就攜款逃跑。

這樣張花分別從鄰居周、朱等六人處騙得12萬餘元。

稱女兒可從國外低價代購

拿到錢後攜款潛逃

2014年8月至12月, 張花到某企業食堂當燒飯阿姨。 工作期間, 對同事謊稱其女兒在美國上班、可以幫忙購買低價蘋果手機、汽車、黃金等, 同事就一個個交錢叫她帶, 其中也包括了企業老闆。

這次, 張花採用正價買入蘋果手機、低價轉賣給被害人的方式取得同事信任, 待他們再次托其代購大量蘋果手機及汽車等並交付錢款後, 便攜款潛逃。 她分別從老陸處騙得15萬餘元、從老時等五人處騙得40多萬元。

連廉租房都可幫忙購買

騙取定金及托關係費用

期間, 張花還謊稱有特殊途徑可以購買廉租房, 並以需支付定金、托人找關係的費用為名, 分別從同事小孫、小李處騙得各3萬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張花租住到蕭山,她同樣謊稱有特殊途徑可以幫忙購買廉租房,並以需支付購房定金、托人找關係的費用、車位款為名,分別從老周處騙得4.5萬餘元、從老鮑處騙得3.86萬元。

張花還對老周謊稱,她女兒在美國有一輛汽車可以贈送給他,並以支付運費、辦理牌照費用為名,又騙得周某1.5萬餘元。

四年間,張花共計詐騙21人,涉案金額188萬餘元。

“由於我自己對金錢的貪婪,虛榮心的氾濫,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法庭考慮我家庭、年齡、身體給我一個從輕處罰的機會,出獄後我不會再去犯罪了。"這是張花在庭審時最後的懺悔。

近日,余杭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張花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1萬元,並需退賠所有贓款。

編輯:朱慧

分別從同事小孫、小李處騙得各3萬元。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張花租住到蕭山,她同樣謊稱有特殊途徑可以幫忙購買廉租房,並以需支付購房定金、托人找關係的費用、車位款為名,分別從老周處騙得4.5萬餘元、從老鮑處騙得3.86萬元。

張花還對老周謊稱,她女兒在美國有一輛汽車可以贈送給他,並以支付運費、辦理牌照費用為名,又騙得周某1.5萬餘元。

四年間,張花共計詐騙21人,涉案金額188萬餘元。

“由於我自己對金錢的貪婪,虛榮心的氾濫,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希望法庭考慮我家庭、年齡、身體給我一個從輕處罰的機會,出獄後我不會再去犯罪了。"這是張花在庭審時最後的懺悔。

近日,余杭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張花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1萬元,並需退賠所有贓款。

編輯:朱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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