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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逃犯六年奪兩命 榮縣七零水庫碎屍案罪犯程貴明被執行死刑

自貢網訊生命對於程貴明來說, 似乎無足輕重, 六年時間, 兩次無情剝奪他人生命, 法律絕不會對罪犯仁慈, 近日, 經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十四日上午十時許, 程貴明被執行死刑, 為自己的人生劃上了句號。

碎屍拋屍

網上逃犯再犯案

2014年3月17日下午, 幾名市民相約到榮縣七零庫釣魚, 期間, 竟發現一裝有屍塊的編織袋, 幾人感覺事態嚴重, 立即向警方報案。 同年5月, 該案犯罪嫌疑人程貴明被捕, 這起碎屍拋屍案的真相浮出水面。

據程貴明交代, 當年2月5日晚, 其邀約劉某到自己租借的房屋內喝酒,

席間兩人發生口角, 由於心懷不滿, 便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向劉某胸部連刺數刀, 導致劉某因單刃銳器刺破心臟死亡。 為了掩飾罪行, 隨後將劉某衣服脫光, 用刀對其屍體進行了分割。

2月6日上午, 程貴明將情人叫來出租屋, 告知其殺人一事, 隨後, 便和情人一起將屍體分解裝入編織袋內。 當晚, 兩人找來一塊十來斤重的石頭, 將分解後的屍身、四肢一同裝入編織袋, 並拋入榮縣雙石鎮七零水庫。

程貴明單獨將死者劉某的頭部藏匿于榮縣至自貢公路旁一廢棄房屋處, 待7日晚上, 再次邀約情人一起將死者頭部取出並焚燒。 由於頭部未能完全燒盡, 程貴明又與情人將頭部一起掩埋于榮縣至貢井沿河路一堤壩處後逃逸。

2014年5月29日, 公安機關在成都市雙流縣白家鎮及自貢市貢井區旭水河畔分別將程貴明及其情人抓獲歸案。 經過審查發現, 程貴明竟然於2008年在廣東潮州因口角爭吵,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後逃跑, 而被公安機關列為網上逃犯。

行為惡劣

被依法判處死刑

2015年1月8日, 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經查, 程貴明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後逃跑, 數年後又實施故意殺人。 雖程貴明系酒後口角引發, 但程貴明在與人糾紛中, 或持刀殺害被害人並予以肢解、焚燒、拋屍, 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 其殺人後為掩蓋罪行又實施分屍、拋屍、焚燒的行為, 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極大、人身危險性極強,

應數罪並罰。

法庭依法宣判, 被告人程貴明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 判處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程貴明情人犯幫助毀滅證據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十四日上午十時許, 程貴明被執行死刑, 至此, 榮縣當年轟動一時七零水庫碎屍案終落下帷幕, 罪犯程貴明也為無情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為自己的人生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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