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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好人”“用好人”,司改釋放體制紅利

3月8日, 海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賈志鴻做客“看得見的正義”高端網路訪談, 就海南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工作亮點與網友進行了線上交流。

“選好人”敢啃員額制改革“硬骨頭”

賈志鴻介紹, 2015年4月, 海南省檢察院從最難啃的“硬骨頭”——檢察官員額制入手, 一次性在全省三級院的1510名檢察員、助理檢察員中選出了796名入額檢察官, 在全國率先完成全省各個檢察院首批入額檢察官選任工作, 正式啟動了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

“員額制是檢察人員分類管理的基礎, 也是完善司法責任制的基石。 ”賈志鴻說, “在深入調研和反復論證的基礎上,

按照‘省院制定方案、全省同步實施’的工作思路和‘考試+考核’的選任辦法, 我們順利完成了全省首批入額檢察官選任工作, 邁出了先行先試的關鍵一步。 ”

為確保檢察官選任公平公正, 賈志鴻表示, 對於領導幹部和一般幹警, 不論資排輩, 不管級別高低, 不分資歷深淺, 嚴格按照選任辦法規定的標準和程式進行重新選任。 其中, 入額檢察官採取“考試+考核”方式選任, 助理檢察員進入員額採取“考試+考核+面試”方式選任。

賈志鴻說, 通過實行檢察員、助理檢察員進入員額的分別選任, 既保證在一線辦案、實踐經驗豐富的檢察員留在員額內, 又讓年輕、優秀的助理檢察員能夠進入員額。

“用好人”牽住司法責任制“牛鼻子”

賈志鴻介紹, 為貫徹落實最高檢《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海南省各級檢察院重點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組建新型辦案組織, 以入額檢察官為核心, 根據履職需要、案件類型及複雜難易程度, 實行獨任檢察官和檢察官辦案組的組織形式, 各級院共設立獨任檢察官379個、固定檢察官辦案組445個。

二是合理確定檢察官許可權, 制定並多次修改完善檢察長、檢委會和檢察官辦案許可權指引, 將133項許可權授權給檢察官行使, 將108份原來由檢察長簽發的法律文書下放給檢察官簽發。

三是全面落實入額檢察官在一線辦案的要求, 突出入額領導幹部帶頭辦案, 明確入額院領導要辦理當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改革以來, 各級院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2005件。

四是抓好內部監督制約, 積極探索與“三級審批制”有本質區別的監督制約機制, 建立檢察官辦案核閱制度, 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建議, 加強辦案監督。

持續釋放司法體制改革紅利

“兩年來, 海南檢察機關司法體制改革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賈志鴻說, 海南檢察機關在全省三級檢察院統一部署、同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 率先完成了全省三級院檢察官選任工作, 實現了司法責任制改革全省三級院全覆蓋, 不斷深化基層院內設機構改革, 實現省以下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 檢察人員職業保障改革落地見效, 這些工作都走在全國司改的前列。

賈志鴻介紹, 改革後的海南檢察機關發生的變化比較明顯, “第一, 辦案效率不斷提升, 案件品質保持平穩。 全省檢察機關審查逮捕週期同比縮短7.4%, 審查起訴週期同比縮短17.4%, 案件品質總體保持平穩。 第二,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進一步凸顯。 在批捕、起訴案件中, 檢察官自行決定的案件數占案件總數的91.7%, 初步形成了權責明晰、制約有力、運行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 第三, 部分檢察職能得到強化, 法律監督力度更大、效果更好。 去年全省監督立案件數、糾正偵查違法次數、刑事抗訴獲法院支持改判案件數同比分別上升105.8%、44.8%和69.2%。 第四, 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 在今年2月海南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上, 省檢察院工作報告以95.68%的贊成率獲得通過,

海南檢察機關各項工作的滿意度又有了提升。 ”賈志鴻說。 (文/閆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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