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廣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龔某某提起公訴。
被告人龔某某, 男, 1963年9月22日出生, 湖北省廣水市人, 漢族,
經依法審理查明:
2013年12月, 被告人龔某某在廣水市工商銀行信用卡部辦理牡丹信用卡專項汽車分期業務。 後被告人龔某某透支該卡人民幣6萬元用於購買汽車, 期間被告人龔某某按約定分期歸還透支金額兩萬餘元, 至2014年3月開始未按期歸還透支金額, 且採取逃匿、改變電話號碼的方式來逃避銀行催收透支本金。 截止案發, 被告人龔某某透支信用卡本金人民幣31342.79元, 經廣水市工商銀行多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
2016年11月23日, 廣水市公安局民警接廣水市工商銀行報警後, 在廣水市廣水辦事處解放社區幼稚園附近將被告人龔某某抓獲歸案。
2016年11月24日、12月28日, 被告人龔某某分兩次將其惡意透支的信用卡本金、利息等共計人民幣48000元全部歸還給廣水市工商銀行。
目前, 該案已被提起公訴, 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文稿:李蓬、胡軍 編輯:胡玉潔
審核:陳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