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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還款老愛拖?小心被判詐騙罪!

信用卡逾期不還會影響人的信譽, 但是情節嚴重的, 還可能觸及法律底線。 近日, 有媒體報導, 遼寧大連一男子馬某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了20多萬元, 他不但不琢磨怎麼還款, 而是將心思放在了躲債上, 這名男子還一度逃到了國外, 這可不止是影響信用記錄這麼簡單了。

根據報導, 今年2月上旬, 一家銀行工作人員向大連西崗公安分局報案稱, 男子馬某曾在他們銀行辦理過一張大額信用卡, 透支了5萬元, 逾期未還, 銀行多次催款無果, 不久前, 馬某突然失聯。 兩天之後, 另一家銀行也因同樣的事兒, 向警方報案,

欠款人依然是馬某。 經民警調查, 馬某的信用卡欠款, 還不只涉及到這兩家銀行。

西崗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表示, 馬某在5家銀行, 都有信用卡欠款的情況。 連本帶利總計20余萬。 經過多次銀行催收, 超過3個月, 仍不還款。 馬某的這種情況, 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警方對馬某展開偵查, 很快發現, 馬某已經潛逃到了國外。 今年2月24日, 馬某回國時, 民警在機場將剛下飛機的馬某抓獲。 據馬某交代, 去年年初, 他因急需用錢, 就透支了自己的多張信用卡。 馬某認為, 自己欠了銀行的錢, 躲起來就沒事兒了, 沒想到觸犯了法律。

據瞭解, 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 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 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利用信用卡, 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 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 而不是犯罪對象。 因此, 信用卡詐騙罪, 簡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體現的信用所實施的詐騙犯罪活動。

所以說, 如果你有信用卡, 到了還款期限, 並且經銀行兩次催收, 超過3個月還未償還, 那你可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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