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就有新聞爆料, 科比對成為球隊的老闆或者教練也不感興趣, 未來還是會做與籃球密切相關的事業。
科比曾強調了他對於當真正boss的想法:“我很享受建立的過程, 創立一個公司或者是與其他人合作推廣, 然後包括創意、行銷、參與產品設計等等。 ”
除了3億多美元的薪金, 科比職業生涯還賺了3億多美元的廣告代言費, 精明的他兩年前就開始籌畫退役後的生意。
2013年, 科比就註冊成立了“科比公司”, 旨在“擁有和幫助品牌開創知名度, 挑戰和重新定義體育產業。 ”他的公司除了為科比謀劃商業活動之外, 還進行投資。
他第一筆投資專案是新興運動飲料BodyArmor, 預算估計在400萬至600萬美元。 據悉, 科比加入該公司董事會, 擁有超過10%的股權, 成為第三大股東。 科比表示:“娛樂圈人士一向喜歡以‘出人不出錢’的方式來投資, 而我反其道而行之。 ”
2014年夏天, 科比580萬美元買下了加州紐波特海灘附近的一處地產,
15年科比還進軍中國市場, 和阿裡、新浪達成三方合作,
正如他在採訪時透露出的商業雄心, 表示要做一些普通人認為體育人無法做成的那些事, “喬治·阿瑪尼40歲才創立了"阿瑪尼品牌", 40歲, 人生還很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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