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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下午茶|從打雜開始的職場,要不要再堅持一下?

年輕人都想幹大事, 我也不例外。 帶著這樣的傲氣踏入職場的大門, 剛進門, 自尊心就被劈碎了。

一開始是做圖書行銷編輯, 一天恨不得能填三十多個快遞單子。 這還不算什麼, 因為我是部門最小又最新的員工, 平時給上司端茶倒水、打雜跑腿的事兒都是我來。

記得, 當時上司讓我每週五去記錄美國一個圖書排行榜的前十名, 並要求把書名翻譯成中文, 發到部門群裡。 那是我最害怕的工作, 我的英語爛得一塌糊塗, 不禁納悶為什麼要讓我幹這個活兒。

於是, 每到週五, 我就打開各種翻譯軟體, 再加上朋友的外援,

吭哧吭哧地把書目在下班前做出來。

這樣堅持了小半年, 直到有一天部門開例會, 坐在我後面的姑娘說她專業英語八級。 上司恍然大悟, “喔, 我記錯了, 原來是你啊。 ”上司一個記錯了, 我就硬扛了半年。

慢慢地在職場裡待久了, 我逐漸體會到, 一些小事, 還是要做的。 因為有些時候, 大事輪不到你做, 你也沒能力去做。

上周跟公司老總和總編去見某個知名的作家, 從見面到結束, 大概四五個小時的時間, 我說的話沒超過三句, 職責就是端茶倒水。

期間, 我被太熱的茶壺燙了一下, 挺疼的, 但是裝作什麼事兒都沒有, 忍住了。 要是平時, 我絕對不會那麼淡定。 可是場合不同, 你就不能太放肆。

我去年採訪過一家知名公司的CEO, 他說了一個觀點, 我一直記憶猶新。 他說, 很多新人初入職場, 總想幹大事, 對小事很不耐煩, 不樂意去做。 可是新人們不清楚, 細節決定成敗, 在領導眼裡, 你小事都做不好, 還怎麼做大事。

誰都有寄快遞、打車、開電梯門、買咖啡的時候, 但這些大多是初入職場時幹的活。

如果你想做更多的事情, 就必須用自己的能力證明給他看, 花費一些時間, 得到認可。 如果你連寄快遞、列印檔案之類的小事都做不好, 他還會把重要的大事交給你去做嗎?

父母從小教誨我們, 切莫眼高手低。 在此我加上一句, 我們做事, 要力所能及。

如今, 我每天忙著跟作者溝通、談選題、設計封面、想書名、調版式、改稿……而寄快遞、列印檔案等瑣事, 我還是儘量自己做, 只是有時實在抽不開身, 只能讓實習生幫忙。

看著實習生做這些小事, 我心裡暗自發怵——擔心他們會心理不平衡, 會跟我曾經想的一樣:“我是來賺錢的, 不是每天來做這些無聊的事情的。 ”

可是, 我更相信一個人的悟性。 我相信一個人如果稍有悟性, 就不會因這些小事把自己否定, 把自己看得一文不值。

能力和能擔負的事情一定是成正比的, 當你某天擁有更多能力去做重要的大事時, 你一定會減少很多做小事的時間。

在此, 我想跟職場新人們分享:小事成就大事, 要想做成大事, 就先沉下心來把小事做好。

你當然不是一個跑堂打雜的, 你是一匹需要學習充電、進而不斷強大的黑馬。 當你充足了電量, 擁有了豐富的經驗和技巧, 自然有很多重要的事等著你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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