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我選擇做了上門女婿, 我就知道我會被人認為是“吃軟飯”。 我自己受點委屈沒什麼, 可是, 我實在不想我的爸媽跟我一起受罪!
當初, 我選擇做上門女婿, 也是為了減輕家裡的壓力。
我家有兄弟兩個, 為了哥哥結婚, 家裡差不多花完了積蓄。 我年紀也不小了, 相親的來了都嫌我家窮。 好不容易有一家願意了。 條件是讓我倒插門, 孩子跟媽姓。 我想家裡有哥哥養老, 就同意了, 爸媽也沒反對。
就這樣, 我來了現在的家庭。 她們家的全部財產, 也就是老丈人過世時候留下的這套房子了。 我來了之後, 掙錢養家的責任就落到了我身上。
日子不算寬裕, 但吃穿用度還是沒問題的。 家裡丈母娘當家, 大事小事都是她安排, 我工資也基本都給她了。
我在家沒地位, 可我不想我爸媽也被看不起。
結婚後半年, 我媽第一次來家看我, 帶了點家裡的土特產。 到了吃飯的時候, 丈母娘卻只端出了幾盤素材, 還跟我媽說:親家, 你也知道我們家條件差, 只能吃得起這些。
我們生活是不富裕, 可是也不至於這樣, 我知道, 她這是故意讓我媽難堪。 我媽臉上沒事兒, 可我卻看不下去了, 拉著我媽就出去吃了, 然後送她走了。
回來之後,
上門女婿難, 真的難!我既然已經來到你家了, 又何必把我當做外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