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早年立志, 敢說敢為, “寧鳴而死, 不默而生”是他糾偏勘誤不辟禍患的信念。
范仲淹入仕後, 清楚地看到了宋王朝安享太平下的體制弊端, 他不斷向朝廷提出建議, 這些建議, 條條符合現實,條條都是治弊的猛藥,體現了范仲淹作為一個政治家的睿智目光和心憂天下的報國情懷。 早在天聖三年(1025年), 當還是小小的大理寺丞時, 位卑言輕的范仲淹便給垂簾聽政的章獻太后和仁宗, 呈上了一份《奏上時務書》, 提出救文弊以厚風俗, 整武備以禦外患, 重館選以養人才, 賞台諫以開言路等建議;天聖五年(1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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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立身孤高, 報國奉行“以言為先”, 而且次次都是藥石之言, 以致危言多犯, 屢言屢貶。 天聖八年(1030年), 范仲淹上疏《乞太后還政奏》, 請章獻太后“卷收大權, 還上真主”, 讓“春秋已盛”的仁宗親政, 加上這之前他還諫阻仁宗率百官行拜太后壽儀, 觸怒章獻太后, 被貶河中府(今山西永濟市)通判。 范仲淹的言行, 也使曾推薦他的晏殊擔心連累到自己, 他把范仲淹叫去嚴加責備。
明道二年(1033年), 章獻太后鶴駕歸西, 親政後的仁宗希望有所作為, 拔擢了一批太后垂簾時受到壓制的官員。 范仲淹也由陳州(今河南淮陽縣)通判召還, 擔任了諫官。 諫官的職責就是提意見, 不久, 仁宗因為寵倖尚氏、楊氏二妃, 準備廢黜郭皇后, 范仲淹與禦史中丞孔道輔率眾台諫到垂拱殿門, 伏奏郭後不可廢, 結果被押解出京城, 貶知睦州(今浙江建德市)。 即使狼狽如此, 范仲淹還在《睦州謝上表》中反復勸說仁宗:“有犯無隱, 人臣之常;面折廷爭, 國朝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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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佑二年(1035年)冬, 范仲淹由知蘇州提拔為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判國子監進京。
歷經三度貶職, 范仲淹絲毫不見收斂, 他那近似固執的堅持, 源於他特立獨行的性格, 源於他憂國憂民的情懷, 源于他許國忘身的精神。 只是, 不以他為迂闊而真正理解他的有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