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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販賣中華白海豚人員 被追究刑事責任

4月24日,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通報“3·29”珠海漁民“宰殺販賣海豚”事件最新情況。 根據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日前正式出具的《物種鑒定報告》,被販賣海豚系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中華白海豚。 販賣人員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有網友爆料,在珠海市南水鎮發現有人販賣海豚,隨即引起網友高度關注。 漁業部門將海豚殘留骨肉封存並委託中山大學海洋科學學院(農業部指定專業機構)進行所屬物種鑒定。 鑒定報告顯示,最終確定送檢的涉案動物殘體樣品肌肉為:哺乳綱鯨目海豚科中華白海豚的組織。

下一步,公安機關將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追究相關涉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違法捕獵、殺害、出售、購買瀕危保護野生動物,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友發現違法買賣保護物種的,可向當地漁政部門舉報。 (陳彤 粵海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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