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合肥一女子因購房交易失敗當著房主面跳樓身亡
本報訊 購買的房屋無法過戶, 原房主要收回。 面對上漲的房價, 不知該何去何從的買主阿玲(化名), 當著房主的面, 跳下九樓, 不幸身亡。 阿玲的丈夫阿力(化名)將房主王女士(化名)起訴到法院, 要求繼續履行購房合同。 3月8日, 記者從合肥市包河區法院獲悉, 經過主審法官的調解以及督促, 目前雙方已經履行完畢調解協議。
阿力和阿玲是夫妻關係, 2015年2月15日, 阿力夫妻倆與王女士簽訂了《存量房買賣合同》, 約定王女士將位於合肥市包河區的一套住宅出售給阿力夫妻,
但此後不久, 2016年6月19日, 阿玲因為在“家”中與王女士協商是否退房的問題時, 情緒激動, 縱身躍下九樓, 不幸身亡。
阿玲的意外身亡, 不僅給家人帶來精神打擊, 也給房屋買賣問題的解決蒙上一層陰影。
阿力以及家人都為阿玲的不幸而痛心, 王女士更是因為這場意外, 進退兩難。
阿力起訴到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 要求王女士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自己辦理涉案房屋過戶手續,
拿到案件時, 承辦法官錢朝保並不知曉其中的隱情。 開庭當天, 被告人王女士沒有到場, 代理律師出庭參與訴訟。 庭審結束後, 阿力的家人情緒比較激動。 結合庭審中詳細瞭解的案情, 錢朝保法官意識到案件辦理的困難。 “如果一判了之, 肯定沒辦法把問題徹底解決, 雙方的心結是打不開的。 ”庭審後的幾天內, 雙方當事人都先後委託他人到法院進行意見表達, 更讓錢朝保法官確定, “雙方都想解決問題, 但是需要一個合適的平臺。 ”
2016年12月21日, 開庭後不到2周的時間, 錢朝保法官決定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會面,
錢朝保法官沒有急於切入正題, 反而先從情理說起, 告知雙方當事人, 這一次的協商, 並非建立在責任區分的基礎上, 因為案件尚在審理中, 只是想做一次努力, 給大家提供一個協商的平臺, 可以暫時放下各自心中的芥蒂, 通過各自代理律師, 從法律、證據層面, 客觀地評析案件, 認識到各自的訴訟風險。
沒想到, 這一開場白讓原本劍拔弩張的當事人安靜了下來, 都與代理律師開始了私下的協商。 幾輪交涉下來,
阿力的主動讓步, 讓原本不明朗的局面豁然清晰。 “乍一看, 差距很大, 其實仔細想, 雙方在解決問題的層面上已經高度一致, 都願意解除合同。 至於數位的差距, 就需要法官來做調解工作了。 ”從9點到12點, 3個小時裡, 從分歧到讓步再到意見一致, 雙方以王女士一方補償40萬元, 阿力返還涉案房屋達成調解協定。 雖然履行的時間延遲到春節之後, 為了讓雙方當事人安心, 錢朝保法官承諾, 案件不會移交法院執行局, 將由自己按時督促, 確保雙方履行調解協定內容。
2月底, 錢朝保法官便將雙方當事人約至法院, 按照調解協議, 徵求雙方履行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