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共用單車新規:每萬輛車需配至少50名服務人員

共用單車新規:每萬輛車需配至少50名服務人員。 據報導, 暫行辦法共12條, 對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門、運營企業、使用者的各方責任, 發展原則、車輛登記、企業運營規範及管理、使用者行為規範、信用體系建設、監管與違規處罰等方面予以了明確和規範。 具體如下:

共用單車新規:每萬輛車需配至少50名服務人員

在天津市提供互聯網自行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應在天津市設立服務機構, 應當具備與其管理需要相適應的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固定辦公場所、運維技術人員及企業管理人員, 每1萬輛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配備不低於50名服務人員;

對使用者利用網路進行實名制註冊登記並簽訂服務協定, 明確車輛提供者與使用者相互承擔的法律責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