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到2017年底, 昭陽區範圍內啟動1-3個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建設工作, 並逐步向其他鄉鎮延伸覆蓋, 力爭到2020年底實現農村公益性公墓覆蓋所有村(居)委會。
選址建設內容
按照村(居)委會總人口千分之六的死亡率測算, 以20年為一個使用週期, 1個行政村(居)委會原則上建設1個公益性公墓, 條件具備的也可以一個鄉(鎮)為單位建設1個公益性公墓。 嚴禁佔用耕地和林地, 嚴禁在水庫、湖泊、水源、河流堤壩200米以內, 嚴禁在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規劃區、文物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內, 嚴禁在鐵路、公路骨幹兩側以及居民區周邊規劃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
建設標準
嚴格執行雲南省公墓建設管理標準:
公墓內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公墓總面積的60%,
墓區綠化面積不得低於公墓總面積的40%,
保證留有符合技術規範的墓區道路和墓穴間通道, 並設置明顯指示牌。
火化區建骨灰公墓, 土葬改革區建遺體公墓,
骨灰公墓單穴或雙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不含公共綠化和道路用地), 墓碑高度不得超過90㎝, 寬度不得超過60㎝。
遺體單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6平方米, 墓碑高度不得超過90㎝, 寬度不得超過60㎝,
嚴禁修建超大面積墓、家族墓和豪華墓。
墓地規劃選址總面積原則上1萬人以上的村(居)委會不低於15畝,
1萬人以下的村(居)委會不低於10畝。
以鄉鎮為單位設置的公益性公墓, 墓地規劃選址總面積應在30畝到50畝之間, 同時要合理設置休息、祭祀、消防等公共設施。
建設資金
農村公益性公墓的規劃建設資金由鄉鎮和村(居)委會負責籌集, 不得向村民攤派。 公墓建設可以接受社會的贊助, 但不得以經營為目的進行投資和承包經營。
安葬範圍
農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對象範圍按申報時的行政區域劃定, 報區民政局審核, 原則上不接納劃定區域以外的人員入墓安葬。
收費依據
農村公益性公墓的收費標準, 即:建設墓穴的材料及人工勞務費和維護費用可適當向喪屬收取, 具體標準由公墓管理單位與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協商確定,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區級民政、價格部門給予協調和指導。
管理職責
村(居)委會確定的公墓管理人員負責墓地建設和花草樹木種植、養護及安全防火等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委會具體負責修建轄區內公益性公墓, 並實行直接管理。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和檢查。
區民政局負責對轄區內公益性公墓進行規劃編制、審批和監督。
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共同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
公墓年審
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後, 每年由區民政局進行檢審, 檢審內容包括:公墓單位負責人是否經民政部門培訓和考核合格,
編輯|曾巍審核|鄧龍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