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初步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
4月24日上午,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執勤人員在東站路口進行早高峰保通和交通違法糾違查違工作。 9時15分許在東站路口查到一輛闖紅燈通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處罰。 違法當事人在接受處罰後, 與一名現場執勤協警發生口角, 繼而發展為肢體衝突, 雙方在此過程中都有受傷, 期間出現協警用對講機擊打違法當事人頭部的行為。
目前, 受傷當事人和協警已送往醫院醫治。 轄區公安機關接警後已介入調查。 交警一大隊帶班民警及當事協警現已被停止執行職務。
下一步, 公安機關將依據調查結果, 堅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