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 第一次酒駕被交警處罰, 時隔一周後, 膽大的張某某再次酒駕。 然而兩次處罰並沒有讓他得到教訓, 8年後, 在無證的情況下再次酒駕上路。 3月16日, 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交警二分局瞭解到, 男子張某某駕駛一輛百萬捷豹車, 沿泉水路由南向北行駛時, 遭執勤民警攔下檢查, 現場酒精測試為48mg/100ml, 屬於飲酒駕駛, 且無駕駛證。 將面臨合併處以罰款2900元, 以及2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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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晚9時許, 交警二分局民警正在金牛區泉水路附近設擋下一輛川A的捷豹車。 隨後, 民警將其攔下, 但司機張某某卻棄車逃跑, 後被民警追回。 經過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 顯示酒精含量為48mg/100ml, 屬於飲酒駕駛。 當民警要求張某某出示駕駛證時, 他卻拿不出來。
經民警進一步調查, 張某某於2009年12月15日飲酒後駕駛一川A牌照小型客車在馬家花園路被交警四分局擋獲, 後被記6分罰款500元。 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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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下午, 成都商報記者在交警二分局見到了張某某, 他十分後悔當初的決定。 “平時車都是司機在開, 當天司機家中有事, 我想著沒喝多少就僥倖開回家了。 ”張某告訴記者,
“不僅犯了錯, 還因此損失了一筆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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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紹, 目前, 張某某在駕駛證被註銷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屬於無證駕駛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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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報用戶端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導
編輯 楊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