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 去年8月中旬開始到去年12月底, 武漢市交管部門先後對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違法實施了舉報有獎。 共收到群眾舉報交通違法線索42047起, 審核通過並錄入15530起(有效率為37%), 已對舉報人員全部落實了獎勵。
對全市範圍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中心城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東湖風景區)部分違法行為實施舉報有獎。 目的是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規範中心城區機動車行駛秩序, 解決機動車亂穿、亂行導致的交通秩序混亂、擁堵等問題。
1、通過122電話舉報(適用于舉報人提供查緝線索的)。
2、網上舉報:登陸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www.whjg.gov.cn), 通過交通違法舉報平臺進行舉報。
4、通過智慧車載行車記錄儀等終端進行舉報。
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和行駛中壓越分道實線或導流線、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等行為(“加塞”)的,
昨天, 市民劉女士向本報反映, 自己家住武昌鐵機路江南社區。 由於沿江正在進行江灘改造, 鐵機路與臨江大道交叉路口又只有一個柱狀交通燈, 也沒有攝像頭。 一些私家車主、貨車司機為了趕時間, 在左轉上臨江大道時, 總愛“搶跑”或擠佔對向車道。 去年, 她曾拍下這一帶的“搶跑”車輛, 向交管部門舉報。 但可能拍攝角度問題, 最後舉報沒成功。 她想知道今年是否還能“違法舉報”,
市交管部門負責人昨介紹, 舉報交通違法的“拍攝標準”須掌握三大標準:
1、舉報交通肇事逃逸的, 須提供逃逸車輛車號、車型或肇事者等有利於偵破逃逸案件的資訊。
2、舉報使用偽造、變造以及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須提供機動車車型、車牌號碼、行駛地點及活動規律等相關資訊;舉報材料應為錄影資料或書面材料;錄影資料應清晰、真實、準確反映機動車違法行為時間(年、月、日, 日為24小時格式、精確到分鐘)、地點(道路名稱及具體方位)、車輛類型、前後號牌、車身顏色等;發現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應在3日內舉報。
3、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 不按規定變更車道”違法的, 應提供錄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