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向工作人員諮詢
工作人員講解防範傳銷知識
昆明資訊港訊 記者郭成明3月15日, 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消費者協會組織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諮詢服務活動。 在活動主會場中匯商業中心廣場, 盤龍區工商局、盤龍區文體旅遊局等多個部門共發放消費維權服務指南1000份、藥品安全宣傳手冊500份, 3.15專刊、認清傳銷、價格法規、電梯安全常識、農資假藥及2017年主題宣傳材料近5000份,
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宋智昀介紹, 今天的“3.15宣傳服務活動”邀請的成員單位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密切相關, 可針對消費者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進行解答服務, 包括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網路購物維權及旅遊市場監管等相關內容。 目的就是通過這一系列的工作, 能夠讓群眾瞭解自身的合法權益, 以及維護自身權益的正規、有效管道。
記者在活動現場看到, 上午9點多, 宣傳“謹防受騙、遠離傳銷”的展板剛剛擺好, 就有市民圍過來, 仔細閱讀上面的介紹文字。 工作人員也及時上前, 結合相關案例對如何識別、防範傳銷進行講解。
在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服務台前,
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黃金鑫說, 類似這種連鎖店前期大量銷售預付卡後難以繼續提供服務, 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事例相對比較普遍。 在接到這類投訴之後, 他們首先會在內部企業資訊登記平臺找到被投訴企業,
在昆明市乃至雲南省大力營造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這一大背景下, 處理旅遊消費投訴也成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項重要內容。 盤龍區文體旅遊局執法人員楊仕權說, 隨著雲南省旅遊市場監管力度的升級而帶來的投訴管道增多和遊客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 與旅遊消費相關的投訴呈上升態勢。 在旅遊服務提供方未按照旅遊合同提供服務, 擅自更改遊覽路線、增加購物點、縮短景區遊覽時間等問題的投訴中, 文體旅遊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雲南省旅遊管理條例》, 對涉事旅遊社、導遊和旅遊景區與遊客之間進行調解,
據瞭解, 今年以來, 盤龍區共受理消費投訴622件, 為消費者挽回損失232.4568萬元。 投訴涉及汽車銷售、玉石銷售、網路購物、預付可等多個行業和領域。 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盤龍區將3月確定為消費維權宣傳服務月, 期間將開展知識培訓、品質抽查、銷毀假冒偽劣商品等活動, 夯實宣傳效果, 維護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