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0日, 李女士來青島出差並在位於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上的喜來登酒店綠城店入住了兩晚。 4月21日下午三點左右, 她正在酒店休息, 有一名酒店的男性服務員在未經其允許的情況下擅自打開房門進入了李女士的房間, 此時顧客沒有穿衣服。 而喜來登酒店對她作出的解釋便是該男性服務員是一名實習生, 進入李女士房間是為了打掃衛生, 現在已經將其開除。
午休時男服務員擅自進入房間
2017年4月21日, 東營的李女士入住位於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上的喜來登酒店綠城店。 辦理完入住手續後,
隨後, 李女士馬上撥打了喜來登酒店的電話進行投訴, “過了一會有一個自稱是值班經理的工作人員回電話說給我升級了套房, 但是一直到晚上十一點都沒有一個人來跟我道歉並處理此事。 ”李女士說。
喜來登稱此事正在處理
李女士告訴信網, 自己住過很多酒店,
信網就此事致電喜來登酒店綠城店瞭解情況, 其相關負責人康女士表示, 已經接到了李女士對於此事的投訴, 發生這個問題是因為酒店系統的一個失誤, “我們在21日當天就已經跟李女士進行了道歉, 發生這個事確實是不應該, 給顧客造成了困擾。 ”康女士說。
對於當時事情發生的具體情況, 康女士並沒有過多的進行透露, 只是稱酒店仍然在與李女士溝通協商此事,
可要求酒店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認為,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秘密依法受到保護, 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 你對自己的隱私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人群範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
“如果事實確定, 顧客已經入住, 在該住處享有自己隱私權, 未經其同意, 服務員擅自進入, 就可能侵犯到顧客的隱私。 酒店應賠禮道歉或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 ”吳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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