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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旅遊經營者失信要被列入"黑榜"

據淮河晨刊報導, 記者從市文廣新局(旅遊局)瞭解到, 今後我市旅遊經營者、旅遊從業人員的守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將分別列入省、市、縣旅遊信用資訊共用平臺的“紅榜”和“黑榜”。 遊客有權查詢旅遊經營者、旅遊從業人員失信資訊, 降低旅遊風險。

日前, 市文廣新局(旅遊局)正式以公告的形式發佈《蚌埠市旅遊經營失信行為懲戒實施細則》(以下統稱細則), 構建了全市旅遊信用體系, 加大了對旅遊經營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標誌著蚌埠市旅遊行業“黑名單”制度正式啟動。

據瞭解, 《細則》規定, 從事旅遊經營企業和人員的較為嚴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均列入省、市、縣旅遊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政務網站上予以公示,

其中嚴重失信行為列入“黑榜”, 公示期不少於3年;造成較大社會負面影響的嚴重失信行為, 將給予或建議給予取消出境(赴台)旅遊業務經營資格、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遊證、領隊證或者降低、取消旅遊評定等級等處罰。

同時, 將營造良好信用文化、擁有良好信用記錄, 且無失信記錄的旅遊經營者、旅遊從業人員, 在省、市、縣旅遊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政務網站上予以公示, 列為“紅榜”, 公示期不少於3年, 可給予激勵措施, 如授予相關榮譽稱號, 在評優評先、享受政策時,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等。

旅遊部門表示,

將進一步加大蚌埠旅行市場整治, 涉及內部制度不健全、旅遊合同簽訂不規範、誇大宣傳、行程單未標明購物停留時間等。 同時, 我市建立旅遊經營失信行為監督管理和投訴舉報制度,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相關投訴舉報的受理、調查和回饋, 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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