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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被辭增多 "已婚二孩"成優先錄用條件

新華網

專家建議, 在保護"二孩"女職工勞動權益的同時, 採取適當措施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我們中心在2016年辦理的因懷孕而被辭退的女工案件就有11件, 這些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女工懷孕的情況下, 以種種理由將其解雇。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時福茂對《工人日報》記者說。 "這表明, 用人單位對於不得在女工孕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是知曉的。 因此, 才會找其他理由來解除勞動合同。 "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在日前發佈的報告顯示,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

育齡婦女有了更多生育選擇, 但因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也在增多。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 "二孩"政策的全面實施不僅給打算生二胎的女職工帶來影響, 同時也給很多不願意生育"二孩"的女職工帶來了困擾。 在找工作時, "已婚二孩"成了新的錄用優先條件。 在工作期間, 一些用人單位在轉正、晉升等方面對女職工也非常苛刻。

時福茂表示, 用人單位明知其解雇行為違法仍然這樣做, 主要原因就是不願意承擔女工懷孕帶來的經濟成本。 比如, 懷孕期間要給女工安排適合其身體狀況的工作、不能安排夜班、加班等, 這些原本是法律對於女職工的特殊保護, 卻成了用人單位"嫌麻煩"而將其辭退的原因。

不過,

東南大學成賢學院講師孫昊認為, 把生育成本都轉嫁給企業並不合理。 他調研發現, 一個月薪4000元左右的女員工兩次生育, 合計8個多月的斷崗期。 這將給企業帶來5萬元的額外支出。 部分女職工還存在惡意適用規定的情況, 更激發了企業的抵觸心理。

" 從宏觀層面來看, '二孩'政策保證了生育水準的適度穩定, 有利於拉動市場消費、改善勞動力供求格局, 因此政府應該出臺鼓勵和引導政策, 儘快推進生育保險制度改革, 在徵收稅費等方面給予雇傭女職工的企業予以優惠, 擴大覆蓋面, 謀求個人、企業和社會利益的平衡。 "北京市總工會公職律師高媛對《工人日報》記者說。

對此,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工會學院院長楊冬梅教授表示認同。

她主張, 一方面應完善保護生育"二孩"女職工的勞動權益, 另一方面也要採取適當措施, 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例如, 可以通過社會保險統籌等方式分擔女性生育成本, 或獲得減稅額度, 以補償女性在這段時間的效率減損等, 調動用人單位維護女職工權益的積極性。 (記者 楊召奎)

在小曦看來, 二孩的到來給家庭帶來歡樂的同時, 也帶來了不小的負擔。 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收入、沒有分擔辛苦的老公、沒有幫忙帶孩子的父母, 要老二壓力很大。

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李斌8日下午在"兩會部長通道"上表示, 將用四方面舉措解決這一"甜蜜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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