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7年“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以下簡稱“上海科普獎”)獎勵工作, 根據《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和《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和要求, 現將推薦、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工作重點
1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科技三會”上關於科技創新、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 要把科學普及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位置的講話精神, 充分發揮科普獎勵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調動廣大科普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促進上海科普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獎勵類別
2
2017年上海科普獎設“科普傑出人物獎”、“科普貢獻獎”、“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優秀科普志願者獎”及提名獎。
申報範圍及條件
3
凡在本市工作並持有效居住證件, 或在本市登記(註冊、備案), 符合《實施細則》相關條件的個人或組織均可申報。
(一)科普傑出人物獎授予在本市長期從事科普教育、科普宣傳、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專案, 尤其在提高公民科學素養或在科研專案科普化及推廣應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具有廣泛影響力、產生重大社會或經濟效益, 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科普項目成果的個人。
(二)科普貢獻獎授予在本市科普教育、科普宣傳、科普管理或其它科普公益專案中產生顯著效益, 已具有典型、代表性科普專案成果的個人或組織。
(三)科普成果獎授予原創性優秀科普圖書(著作、譯著、編著)、科普影視作品、科普音像製品、原創性優秀科普文藝作品(科普劇碼、科普廣播劇)、科普展教具(含展品和展項)、公益性科普活動等項目。
(四)科普傳媒獎授予在本市登記(註冊、備案)的, 專門或主要從事科普宣傳, 並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的科普傳播載體, 包括電視的科普頻道或欄目、廣播的科普頻段或欄目、科普報刊或專欄、科普網站、科普新媒體等項目。
(五)科普管理優秀獎授予長期在各區科委、科協、教育局等部門科普管理工作中發揮骨幹作用,
(六)優秀科普志願者獎授予在本市長期從事科普志願服務工作, 在上海市志願者協會等志願者組織註冊備案的, 具有典型事蹟和突出貢獻, 並能直接或間接為上海科普事業做出貢獻的個人。
申報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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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普貢獻獎、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和科普管理優秀獎均須以典型和代表性的專案形式申報, 且申報個人或組織必須為專案的第一完成人或第一完成單位。
(二)科普貢獻獎(個人)、科普管理優秀獎及優秀科普志願者獎須由個人申報, 且只能填寫一位項目主要完成人。
(三)科普傑出人物獎是由專家委員會從科普貢獻獎中遴選出符合科普傑出人物獎評審條件的個人後投票選舉產生。
(四)科普貢獻獎(組織)須由組織申報, 申報物件的填寫須按專案主要完成單位的貢獻大小排序, 最多不超過5個。 科普成果獎和科普傳媒獎可選擇個人申報或組織申報, 其中個人申報的須填寫專案主要完成人, 如有多人同時申報, 按貢獻大小排序, 最多不超過5人。
(五)同一專案或同一申報人每年只能申報一個獎項, 不按規定申報將視為無效申報處理。
(七)申報個人或組織的申報帳號及密碼可向所屬推薦單位申請。 獲得帳號與密碼後登錄上海科普獎網站(www.shkpj.org.cn)獎項申報系統, 在網上進行填報。 申報個人或組織應仔細閱讀填表說明及附件的要求, 認真填寫申報表內容,
(八)申報材料包括:書面申報材料 2 套(申報表、附件及證明材料原件的合訂本);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材料的電子文檔通過網上提交。 如有專案成果的原始材料(如最新出版的科普圖書、影視作品光碟、音像製品或可以證明實物的圖片等)須提供2套。
推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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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推薦參評“科普傑出人物獎”、“科普貢獻獎”、“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1、市委、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2、市級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
3、各區政府及科委、科協;
4、各市級協會、學會;
5、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個人)。
(二)具有推薦參評“科普管理優秀獎”資格的單位:
1、市委、市政府有關委辦局;
2、各區科委、科協、教育局等。
(三)具有推薦參評“優秀科普志願者獎”資格的單位:
1、上海市志願者協會;
2、上海市志願服務公益基金會;
3、上海科普教育志願服務總隊;
4、各區科委、科協;
5、上海科普場館及基地;
6、上海市各高校。
項目成果實施時間規定
6
項目成果實施時間,是指專案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連續開展、推廣或應用的時間。
(一)科普傑出人物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五年的專案成果(含五年)。
(二)科普貢獻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年的專案成果(含三年)。
(三)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二年的專案成果(含二年)。
(四)優秀科普志願者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二年的成果(含二年)。
其它未盡事宜按《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獎勵
7
上海科普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頒發證書和獎金,其中“優秀科普志願者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和上海市志願服務公益基金會共同頒發證書和獎金,其它社會組織亦可參與設置獎項,並享有冠名權。
評審過程安排
8
(一)網上申報: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9日
(二)材料受理: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6日
(三)專家評審:2017年7月—2017年9月
(四)社會公示:2017年10月
(五)頒 獎:2017年11月
申報材料遞交及聯繫方式
9
(一)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16日(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二)地點: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管理辦公室(上海科普教育促進中心)地址淮海中路1634號506室,郵編:200031。
(三)連絡人:胡俊
電 話:64332556-811
傳 真:64330994
網 址:www.shkpj.org.cn
E - mail:shkpj@shkepu.gov.cn shkpj@vip.163.com
2、各區科委、科協、教育局等。
(三)具有推薦參評“優秀科普志願者獎”資格的單位:
1、上海市志願者協會;
2、上海市志願服務公益基金會;
3、上海科普教育志願服務總隊;
4、各區科委、科協;
5、上海科普場館及基地;
6、上海市各高校。
項目成果實施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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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成果實施時間,是指專案已取得的成果在本市連續開展、推廣或應用的時間。
(一)科普傑出人物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五年的專案成果(含五年)。
(二)科普貢獻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三年的專案成果(含三年)。
(三)科普成果獎、科普傳媒獎、科普管理優秀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二年的專案成果(含二年)。
(四)優秀科普志願者獎: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二年的成果(含二年)。
其它未盡事宜按《獎勵辦法》及《實施細則》規定執行。
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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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普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頒發證書和獎金,其中“優秀科普志願者獎”由上海科普教育發展基金會和上海市志願服務公益基金會共同頒發證書和獎金,其它社會組織亦可參與設置獎項,並享有冠名權。
評審過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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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上申報:2017年5月2日—2017年6月9日
(二)材料受理: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16日
(三)專家評審:2017年7月—2017年9月
(四)社會公示:2017年10月
(五)頒 獎:2017年11月
申報材料遞交及聯繫方式
9
(一)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7年6月5日—6月16日(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二)地點:上海科普教育創新獎管理辦公室(上海科普教育促進中心)地址淮海中路1634號506室,郵編:200031。
(三)連絡人:胡俊
電 話:64332556-811
傳 真:64330994
網 址:www.shkpj.org.cn
E - mail:shkpj@shkepu.gov.cn shkpj@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