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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通告10批次藥品不合格 含藿香正氣丸

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記者陳聰)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 食藥監總局近期抽檢發現標示為福安藥業集團慶餘堂製藥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生產的10批次藥品不合格。

食藥監總局通告指出, 標示為吉林省正輝煌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50403、20160304的藿香正氣丸(濃縮丸), 武漢五景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100401、16020401、16040403、16050402的色甘酸鈉滴眼液, 福安藥業集團慶餘堂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901、160201、160301、160401的注射用頭孢地嗪鈉不合格。 不合格項目包括水分、可見異物、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通告強調,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

相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 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 並進行整改。

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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