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磊是個公認的會做飯的好男人。
2015年, 他做了一款跟吃和玩相關的產品“黃小廚”, 以此來推廣他“柴米油鹽醬醋茶, 風花雪月詩酒歌”的生活方式。
“黃小廚”海報
不過, 很多人聽說這個產品, 還是因為這幾天朋友圈裡的那篇叫《黃老師, 黃小廚方案的錢我們不要了》的爆文。 整件事的緣起是一家叫A&A Communication公司認為自己被“黃小廚”騙稿了, 因為後者在北京舉行的noob市集的現場創意跟他們當初比稿失敗的方案高度相似。
有多相似呢?就跟下面這兩張圖那樣相似吧, 你覺得這是抄襲嗎?
黃磊的聲明全文
說起抄襲, 剛好昨天,
這就是12名作家聯名起訴小說《錦繡未央》作者周靜(筆名秦簡)及當當網, 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並道歉, 同時索賠200余萬元。
在抄襲、注水叢生的網文界, 這件案子被譽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侵權維權。 據《錢江晚報》報導, 在“《錦繡未央》抄襲作品”目錄中, “武俠奇幻”一欄裡, 金庸、黃易、溫里安的名字赫然在列, 單溫里安一人, 就有五部作品“上榜”, 包括了《溫柔一刀》、《寂寞高手》、《逆水寒》等, 而所有的抄襲證據多達2000多萬字。
目前, 我們已經不能在當當自營產品中搜索到小說《錦繡未央》。
2016年由唐嫣、羅晉、吳建豪主演的電視劇《錦繡未央》海報
所謂的消費升級, 連帶著把抄襲都給“昇華”了
提起吃喝玩看的生活美學,
首當其衝的就是帶貨的網紅們, 可舉的例子太多了, 比如張大奕、雪梨、林姍姍……她們和一群想穿漂亮衣服卻奈何經濟水準暫時不太行的姑娘, 一起構建了一種全新的“抄襲美學”。
這種美學的邏輯是:既然你買不起原版大牌, 那我用高仿、同款、定制讓你變得更美更時髦, 這不是挺好的嗎?確實是這樣, 現在很多人的我的最愛和購物車裡, 大都是所謂的原版定制、明星同款。
我們在網上了找到了一份《消費者對仿冒品的感知價值及購買意向的影響因素研究》的論文,
如今39.8%的年輕人有購買假名牌的習慣, 尤其是經濟能力相對不足的大學生, 成了仿冒品的主要消費者:88.3%的大學生有過主動購買仿冒品的經歷, 而有購買仿冒服裝習慣的比例則是46.9%。
他們這麼做的主要原因, 你肯定也知道——面子!
抄襲者和維護他們的人, 都得了一種叫“選擇性失明”的病
對很多“時裝精”來說, 淘寶上的大牌定制款都是他們鑽研時尚道路上的必修課。
他們心知肚明這是抄的, 而且還很樂於在逛街時指出那些快消品抄了哪家大牌, 可他們確實挺沉溺於此的, 不少人還得了一種叫“選擇性失明”的病——我知道這是抄的, 但我就是喜歡怎麼樣?!
尤其是以那些抄襲醜聞纏身的流量擔當為中心,
這一切要從郭敬明說起。 他在2006年就被法院判決《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了作家莊羽的《圈裡圈外》, 可他從未道歉, 而後還從作家跨界做起了導演, 向這個社會輸出了大量雖口碑不堪, 卻非常叫座的文化作品。
另外一個被法院判決構成抄襲的於正, 對《宮鎖連城》侵犯瓊瑤《梅花烙》改編權和攝製權的事兒, 也只說自己“獲罪與年少輕狂口不擇言”相關, 而資本和市場也未曾冷落過他。
於正在不同場合對他抄襲的回應
只要死不承認或轉換概念, 比如說自己是借鑒、致敬、再創造, 抄襲這事兒很快就會過去。 而且, 只要抄襲者成功地讓粉絲和流量站在他那邊, 就能輕輕鬆松地“洗白”。
但就算Zedd本尊表示大張偉是“公然盜竊”, 大張偉也只是說這是“在編時吸取了candyman的結構編法”, 而且用了八張白眼來回應那些指責他抄襲的人。
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儘管大張偉這種拼貼式“創作”和他的各種採訪語錄一起, 被包裝成了他看穿一切的“真朋克”的故事。
而大張偉這兩年也一躍成為現象級的綜藝紅人, 走紅程度大概僅次於薛之謙吧。
當抄襲成為了一種生活方式, 那可真有夠喪的
當然, 這些抄襲者的堅持是有道理的, 畢竟只要朋(抄)克(襲)一次, 就能獲得高於成本幾十倍、上百倍的回報。
這跟時下那些不斷往自己身上貼標籤的生活美學挺像的, 它們踐行的只有一個道理:別管別人怎麼說, 做自己就成。
他們賣情懷、賣美麗、賣人設、賣個性、賣朋克、賣幻想……版權?誰在乎啊, 就像大老師唱的——天空飄過五個字兒,那都不叫事兒!
好比《愛情公寓》,關於它抄了《老友記》、《老爸老媽浪漫史》等多部美劇的情節早已是板上釘釘,可我們還是能聽到很多“當然還是選擇原諒他”的說法:我不在乎它抄沒抄襲,反正我喜歡;看著開心就成,反正就算讓我抄,我也抄不出這效果;你們這些說他抄襲的就是酸別人紅……
所以,當抄襲被當做一種審美,又被代表審美方向的流量擔當拿來做成了正常審美向大眾傳播,你說如今這審美還有得救嗎?當很多人聽著抄襲的歌,穿著抄襲的衣服,粉著抄襲的偶像,在各種抄襲的公號的“鼓勵”下過著抄襲的人生,你說這生活還有意思嗎?
如果而言,連黃磊這個濃眉大眼的都抄襲了,那簡直是要擊碎我們心中對生活美學的最後一點幻想啊。
就像大老師唱的——天空飄過五個字兒,那都不叫事兒!好比《愛情公寓》,關於它抄了《老友記》、《老爸老媽浪漫史》等多部美劇的情節早已是板上釘釘,可我們還是能聽到很多“當然還是選擇原諒他”的說法:我不在乎它抄沒抄襲,反正我喜歡;看著開心就成,反正就算讓我抄,我也抄不出這效果;你們這些說他抄襲的就是酸別人紅……
所以,當抄襲被當做一種審美,又被代表審美方向的流量擔當拿來做成了正常審美向大眾傳播,你說如今這審美還有得救嗎?當很多人聽著抄襲的歌,穿著抄襲的衣服,粉著抄襲的偶像,在各種抄襲的公號的“鼓勵”下過著抄襲的人生,你說這生活還有意思嗎?
如果而言,連黃磊這個濃眉大眼的都抄襲了,那簡直是要擊碎我們心中對生活美學的最後一點幻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