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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農村土地政策:新增人口也能獲得土地!

一直以來, 我國土地分配政策都是以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來分配土地, 這對於那些農村沒有土地的新增人口來說確實是一個問題, 所以, 今年, 國家提出了新政策, 新增人口可以通過以下5種情況來獲得土地。

首先, 小編要先向咱農民朋友說明一下, 何為農村新增人口;其實, 並不是大家普遍認為的是農戶家庭中的新成員, 而是指農戶家庭人口數量的淨增加數。

即在人地矛盾調節時家庭實有人口數相對土地發包時所增加的人口數量;如果農戶同時增減等量人口, 即沒有新增人口。

其實, 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的承包問題一直是採取“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態度, 《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 承包期內, 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不得隨意調整承包地。 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減少人口, 不能收回其承包的土地,

也不准收取土地占用費等。

但對符合規定新增人口的承包地問題, 可通過機動地、開墾的荒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承包地和土地流轉來解決;具體情況如下:

加速農村土地流轉進程, 農民家中新增人口可以通過經濟手段獲得經營權;

按照相應的法律, 承包方將退還的土地分給農民新增的人口;

經過依法開墾的土地, 可以分給新增的人口;

調整土地政策, 為保障農民的最低生活水準, 把沒有土地的問題加入到農村生活保障;

通過經濟方式來保障新增人口的利益和土地問題;

以上五種情況咱農民朋友記好來哦, 可以讓自己家庭的新增人口獲得土地!

另加注:新增人口=人地矛盾調節時家庭人口一土地統一組織承包時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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