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
檢察院指控, 戴海波利用擔任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並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990余萬元。 其在香港花旗銀行開設銀行、股票、基金帳戶, 未按國家規定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 檢察院提請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戴海波的刑事責任, 對戴海波依法數罪並罰。 戴海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判。
法庭宣佈休庭, 擇期宣判。
今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
檢察院指控, 戴海波利用擔任上海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並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990余萬元。 其在香港花旗銀行開設銀行、股票、基金帳戶, 未按國家規定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 檢察院提請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戴海波的刑事責任, 對戴海波依法數罪並罰。 戴海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判。
法庭宣佈休庭, 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