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反腐|內蒙古:通報3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內蒙古:通報3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 阿左旗巴彥諾日公蘇木通格圖嘎查原黨支部書記唐多錦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經查, 唐多錦在2006至2011年擔任巴彥諾日公蘇木通格圖嘎查黨支部書記期間, 違規將嘎查專項扶持資金挪作他用, 並以會議就餐費和給牧民發放福利名義支取嘎查集體資金5.7萬餘元。 2016年9月18日, 經巴彥諾日公蘇木黨委研究, 決定給予唐多錦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2. 阿左旗吉蘭泰鎮錫林高勒工作站站長馬忠江、原瑙幹陶力嘎查黨支部書記徐繼地違反工作紀律問題。

經查, 馬忠江在2011至2015年擔任吉蘭泰鎮錫林高勒工作站站長期間, 對哈布魯格嘎查、瑙幹陶力嘎查草原補助獎勵資金申報工作把關不嚴、審查不力, 工作程式不規範, 致使不符合規定的烏某某、敖某某等20人違規享受草原補獎資金共計55.48萬元;瑙幹陶力嘎查黨支部書記徐繼地將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敖某某等19人列為申報對象, 並違規享受草原獎補資金。 2016年8月16日, 經吉蘭泰鎮黨委研究, 決定給予馬忠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徐繼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將牧民違規享受的草原補獎資金予以收繳。

3. 額濟納旗巴彥陶來蘇木烏蘇榮貴嘎查黨支部書記巴格那違反組織紀律問題。 經查, 巴格那在2004至2009年擔任烏蘇榮貴嘎查黨支部書記期間,

在嘎查集體土地承租、大額資金支出、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方面, 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 剝奪了村民的監督權、知情權和參與權, 侵害了嘎查群眾利益。 2016年11月28日, 經額濟納旗紀委常委會議研究, 決定給予巴格那開除黨籍處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