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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首場新聞發佈會 副部長熊選國列舉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十大問題

央廣網北京4月2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 今天上午, 司法部有史以來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 就“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做相關發佈, 副部長熊選國針對熱點問題一一回應。

現階段的司法實踐中, 律師執業權利保障還存在哪些主要問題?熊選國介紹, 去年司法部牽頭, 會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 對保障律師權利落實工作進行了督查。 今年, 對2016年以來律師通過來信來訪或者是在網上反映較多的問題也進行了梳理。 目前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存在十個方面的問題。 排在第一位的仍然是會見問題,

“有的地方不當地擴大三類案件範圍, 三類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這三類案件範圍, 申請會見不安排或者安排不及時。 ”

閱卷方面, 熊選國說, 一些地方對律師的閱卷請求不及時安排, 限制閱卷內容, 不允許對案件進行拍照或者複印。 關於調查取證、質證問題。 熊選國分析:這方面主要是律師申請調查令制度和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不完善, 律師查明事實需要的證據不能充分地調取、收集, 庭審中也存在律師質證意見不能充分地表達。

熊選國還說, 法庭辯論問題仍然存在, “在庭審的過程中, 不當地限制律師發言, 阻礙辯護人發表完整辯護意見的情況還存在, 個別地方甚至還發生過當庭呵斥、辱駡律師,

強行驅逐律師這種情況。 被控妨害作證的問題。 個別地方使用《刑法》306條, 追究律師妨害作證罪時還存在問題。 ”

另外, 熊選國還列舉個別地方無理由不接受律師辯護材料或者接受材料後不出具收據;有的地方限制律師每天立案數量或者人為延長立案時間, 申訴立案難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存在;個別地方仍然區別對待律師和檢察人員, 對律師出庭進行“歧視性”安檢;律師人身權利受侵犯, 以及投訴後得不到回應的問題也存在, “2016年發生多起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對對方當事人或是法庭旁聽人員毆打事件。 個別辦案機關對律師的投訴相互推諉, 不及時調查、處理或回饋。 ”

熊選國表示, 聯席會議制度、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律師協會維權中心等,

就是要從工作機制上解決過去一些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針對律師如何在冤假錯案的平反過程中發揮作用, 熊選國表示將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強。 一是大幅度提高刑事案件律師的辯護率, 擴大刑事辯護法律援助的範圍, 推動實現刑事辯護的全覆蓋。 二是強化律師辯護權的保障。 關鍵把現有法律規定的各項保障措施落實到位, 特別是在庭前會議、非法證據排除、庭審質證辯論等重要環節強化律師的辯護權, 使律師的辯護職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三是增強辯護的有效性。 主要是各級司法機關進一步加強有關機制、制度建設, 要對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真聽取、充分斟酌,

特別是對律師提出的無罪辯護意見要更加重視。 四是提高刑事辯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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