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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規矩,才成房地產業"方圓"

時政快論

子 午

據《南國早報》報導, 《南寧市房產仲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資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開始向社會徵求意見。 該辦法如果實施, 對列入失信名單的房地產仲介服務機構及其人員懲戒力度將明顯增大。

日前,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已基本建成。 這一資訊平臺的建成使用, 把各部門、各地方的企業資料織成“全國一張網”, 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錄入及管理就會舉重若輕, 給不誠信守法的投機鑽營者帶上一個“緊箍咒”, 還市場一片清明。

有了信用體系的制衡和約束, 可以想見,

那些不顧道德規範、不講職業操守、不遵規則法律的行商坐商, 逐漸會逃無可逃。 對於眾多企業及從業人員來說, 認識到這一趨勢並主動適應遵循, 才是令人尊敬的商界弄潮者;對於各地各級政府管理部門而言, 借大勢揮好“政府這只手”, 逐漸習慣於運用規則、法律等手段調控規範市場, 激濁揚清, 假以時日, 政府、市場、企業各歸其位, 各行其道, 豈不就會實現我們常碎碎念的“經濟社會的有序健康發展”?

就在這個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之前, 4月11日, 南寧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資訊管理規定》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規定》擬分輕微失信、較重失信、嚴重失信三個類別, 加強對房企的信用管理。 若受到不同程度的失信懲戒, 包括被註銷資質證書,

其關聯股東或法定代表人兩年內不得准入南寧市房地產行業等。

一個“管理規定”, 一個“管理辦法”, 先後公開並向社會徵求意見, 意味著南寧市要進一步依法定規則, 和房地產業講講規矩了。

無規矩不成方圓。 這“方圓”二字, 在我國傳統文化語境裡, 既有天地人之間依其“道”而和諧相處的狀態, 亦指大到國法小到家規, 直到外圓內方的銅錢所代表的契約精神與守約意識, 如誠實守信。

南寧市雙管齊下給房地產業定規矩, 這其中的尺度分寸把握不容易、必須為。 講規矩, 才成房地產業“方圓”。 給房企及房地產從業人員定規矩、講規矩, 依照規矩和法律, 打擊哄抬或者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者, 是大勢所趨。 唯如此,

才不會按下葫蘆浮起瓢, 或者手忙腳亂地拆東牆補西牆, 跟在某些“孫猴子”般的房企及從業人員後面“吃灰”。

商人逐利, 本性使然。 正因如此, 必須先定規則講規矩, 包括引入信用記錄體系等等, 既強制房地產業在規定和法律的框架內規範運行, 也通過規矩和法律的強制性, 逐步培育出一種公開公正公平的商業文化和職業道德。

然而, 任何一個成熟有序依法運行的市場培育, 都不會是一帆風順一役而成的, 也不可能僅憑一兩個管理規定或辦法, 就能實現良好目的。 但是, 積極尋求適合市場經濟發展的法治化治理, 並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和思維規範管理房地產業發展, 由此及彼, 推而廣之, 契約精神和守約意識、法治習慣或會儘快培育成型,

且好處不只見於經濟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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