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一直是廣大農民比較關注的問題, 一般農村土地被徵收後都會有3部分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 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是直接給農戶的, 土地補償費不直接給農戶, 而是補給村集體。 那麼土地補償費農戶能拿到嗎?拿到多少?
被征地的農民能拿到土地補償費嗎?
土地補償費歸補給村集體並不意味著農戶一點都分不到, 具體如何分還要經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評議決定, 但在分配時應當遵循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征地農戶的原則。
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要如何分配?
1、土地被全部徵收, 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 剩餘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2、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徵收或徵用的, 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 其餘20%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3、未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徵收徵用後, 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 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餘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