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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8所民辦本科高校今秋實行自主收費定價

新華社福州3月16日電(記者陳弘毅)記者16日從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獲悉, 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 福建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標準將由學校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自主確定, 首批實行自主定價的有仰恩大學等8所民辦本科高校。

福建省教育廳副廳長曾能建說, 福建現有民辦高校36所, 其中本科8所, 獨立學院7所, 高職院校21所。 民辦高校占福建全省高校總數的42.9%, 在校生占全省高校在校生總數的29.3%。 除了本次實行自主定價的8所民辦本科高校外, 7所獨立學院也將在通過教育部轉設驗收後一併執行本次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市場化改革政策。

曾能建還表示, 2017年秋季前招收的學生仍按原規定的學費收費標準執行。 各民辦高校除按規定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外, 對替提供服務的單位代收代付相關費用, 不得加收任何費用, 不得強行統一收取代收費。 此外, 民辦高校不得以各種名目增加收費專案和擴大收費範圍。

福建省物價局、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改革實施後, 各地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對違反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收費管理規定, 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巧立收費專案等亂收費行為, 價格主管部門將依照相關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 違反國家招生管理規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 情節嚴重者給予減少招生計畫直至依法給予停止招生的處理。

此外, 實行自主收費定價的各民辦高校每年也將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於6%的經費用於困難學生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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