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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工布江達縣公安局佩戴上崗證成常態

法制網拉薩4月26日電

為進一步促進公安警務公開, 加強隊伍正規化建設, 深化社會服務承諾, 林芝市工布江達縣公安局將佩戴上崗證上崗作為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抓好、抓細、抓實, 以“通行證”“形象牌”“明白卡”的形式, 全面深化公安紀律性、執法權威化、警務透明度的提升, 強化內外部監督機制, 提高工作效率, 增強執法、辦案、辦事的透明度, 樹立了良好的公安形象。

記者獲悉, 從去年3月開始, 工布江達縣公安局將警務公開和警風建設納入全年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明確要求全域範圍內全體民(輔)警工作期間一律佩戴上崗證,

佩戴上崗證時, 要求著警服, 警容風紀嚴整, 舉止端莊。 督察民警負責上崗證佩戴的檢查監督工作, 對發現不按規定佩戴上崗證的民警進行通報批評。

同時, 還明確規定上崗證僅限於在公安局內部工作場所證明身份之用, 從事外部社會治安公務活動應使用員警證, 在處置群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時不得佩戴上崗證。 切實增強全體民(輔)警的思想意識, 全面弄清“要作為”和“不作為”之間的區分, 將權力關進籠子, 織密執法監督網, 增強底線思維, 維護執法權威, 強化督察機制, 提升能力素質, 樹立隊伍形象。

工布江達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以前群眾在警務公開執法或視窗辦理業務時, 只知曉民(輔)警的警銜、警號等標識,

佩戴上崗證後, 對民(輔)警的身份進行了明確介紹和詳細告知, 加強了民警執法的權威性, 也增強了群眾對民警的監督, 這就要求民(輔)警在受理業務時更加嚴格、規範, 使工作邁上新臺階。 ”

編輯:李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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