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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商家 湯裡添加罌粟殼招攬顧客 行徑敗露被判刑

為使胡辣湯味美、香鮮, 鄭州一家早餐店老闆韓飛(化名)一家三口, 加工胡辣湯“秘方”竟是往裡面添加大煙殼!鄭報融媒記者昨日獲悉, 經二七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被告人韓某一家三口因用罌粟加工胡辣湯, 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刑罰。

提味增香招攬客人 大煙殼磨成粉加湯裡

去年12月7日7時許, 漢江路與人和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早餐店裡, 女老闆范某和兒子小韓等人正張羅著賣早點, 沒一會兒, 轄區警方和食藥部門的執法人員趕到現場, 將範某等人控制並傳喚至派出所。

原來, 就在幾天前, 食藥部門的執法人員來到該店抽樣檢查, 經過化驗, 從取樣的胡辣湯內檢測出了罌粟堿成分。

對此, 女老闆范某供認不諱。 據她稱, 2015年, 她和丈夫韓某開了這家胡辣湯店, 經營胡辣湯、包子、油條等早點。 2015年9月, 為了提味增香以招攬更多客人, 他們開始在經營的葷、素胡辣湯裡添加大煙殼粉末。

“大煙殼是從老家收購的。 我們在磨制胡辣湯料時把大煙殼添加進去, 磨成粉末後做成湯。 ”範某說。

更讓人詫異的是, 就在食藥部門的執法人員到店裡取樣抽查後, 韓某等人依然是我行我素, 繼續使用添加有大煙殼的湯料熬制胡辣湯。

韓某離開後, 便由其兒子小韓負責在磨制胡辣湯料時添加大煙殼。

在範某等人的住處, 警方從一個編織袋中發現了剩餘的罌粟殼, 共328.6克。

一家三口均獲刑 處罰金共3萬元

今年2月15日, 韓某向公安機關投案。

3月22日, 二七區檢察院以韓某等3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一審認為, 被告人韓某等3人在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並予以銷售, 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且3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 均起主要作用。 據此, 法院以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分別判處韓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 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涉案查扣的328.6克罌粟殼被依法收繳並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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