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由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提起公訴的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李建富受賄案公開宣判, 被告人李建富一審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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