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諸暨店口派出所接到報警, 有人在田畈裡發現了20多株作物, 看起來像是罌粟, 部分已經開花結果。 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調查。
眼前的場面讓民警大吃一驚, 田裡密密麻麻一大片罌粟, 數量至少有幾百株。 民警當即組織處理, 經過現場拔除和清點, 田畈裡的罌粟一共有近800株。 與此同時, 這片罌粟地的主人屠某也被找到了。
屠某今年60多歲, 他說自己去年11月時無意中在野外發現了罌粟種子, 像發現新大陸一般欣喜, “以前聽人說過, 炒菜的時候放點罌粟殼當調味料, 菜的味道就特別鮮。 ”屠某知道罌粟是明令禁止種植的, 但仍抱著僥倖心理把罌粟種子帶回家, 還偷偷撒在自家田裡, 想等到罌粟成熟後當作提鮮的佐料。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罌粟屬於毒品原植物, 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一律禁植。 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的, 按治安案件處理, 500株以上的按刑事案件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