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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生效判決 法院凍結支付寶帳戶

自貢網訊近日, 大安區法院在審理何某、郭某申請執行朱某人格權糾紛一案中, 創新強制執行措施, 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朱某名下的支付寶帳戶52700元, 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大安法院於2016年8月3日對何某、郭某與朱某人格權糾紛一案作出判決, 判決朱某賠償何某損失49286.36元、賠償郭某損失405.6元。 判決生效後, 朱某未履行義務, 何某、郭某依法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大安法院受理後, 通過全國法院網路執行查控系統, 查詢到被執行人朱某的支付寶帳戶內資金使用頻繁。 為防止錢款發生轉移, 該院兩名法官立即趕赴杭州市向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凍結被執行人朱某在其公司支付寶帳戶52700元。 支付寶公司積極配合, 專人專職負責司法協助業務, 將涉案支付寶帳號52700元予以凍結, 凍結時該帳戶內餘額為3553.86元。

此次對被執行人支付寶帳戶採取凍結是互聯網環境下人民法院執行方式的另一創舉, 也是大安法院首例成功凍結支付寶帳戶案, 不僅有效保障了申請人的權益, 還為法院破解執行難創新了舉措, 更為今後查封、凍結、扣劃網路資金帳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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