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遊症, 在神經學上是一種睡眠障礙, 症狀一般為在半醒狀態下在居所內走動, 但有些患者會離開居所或作出一些危險的舉動, 如翻窗、開車甚至一些暴力活動, 如殺人等。
夢遊是一種常見的生理現象, 產生夢遊的原因很多, 睡眠不足、藥物、酒精、壓力太大等等。 通常, 人在睡眠時, 大腦皮質的細胞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 倘若這時有一組或幾組支配運動的神經細胞仍然處於興奮狀態, 就會產生夢遊。 夢遊行動的範圍往往是夢游者平時最熟悉的環境以及經常反復做的動作。
常人認為,
夢遊症患者可以在夢遊的時候做出做飯、開車等複雜的事情, 最可怕的是還會殺人!一覺醒來, 發現自己雙手沾滿血跡, 該怎麼證明自己是無辜的?睡眠專家研究發現, 夢遊之後“一切皆有可能”, 暴力事件屢有有發生, 故夢遊常常被用作誤殺的辯護理由。 但是, 很多人謊稱“夢遊”為自己開脫, 是否真的夢遊, 該如何判斷?這是一個極具爭議的問題。
犯罪是主客觀要件的統一, 犯罪主體必須具備刑事責任能力, 即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
夢遊屬於精神障礙性疾病, 在具有相關證明, 能確認在殺人時處於無意識狀態, 一般都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是如果明知自己有夢遊症史, 家屬或者監護人沒有看管好, 造成犯罪的, 則需要負一定刑事責任, 一切均由實際情況及法官判決為准。